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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一肩挑” 走稳“振兴路”

河南省鲁山县露峰街道 邵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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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具体措施,有利于增强村级组织的凝聚力,提高乡村治理效率。乡镇党委应从“选”“育”“管”环节入手,高质量全面实现“一肩挑”。

  要选准“挑担人”。此次村(社区)“两委”换届后,村干部任期由3年变为5年,且与“十四五”规划实施同步履职,承担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历史重任。本届支部书记选得准不准、好不好,事关农村未来5年发展大局。在确定“一肩挑”人选时,要将政治思想是否过硬作为先决条件,确保党的大政方针和各级党委决策部署能够在农村落地生根;要根据各村发展现状、主要问题等实际,以事定人、因岗选人,避免出现“关公伐木、鲁班出征”的错位现象;要对照本地的正负面清单,及早、公开进行乡级资格预审,提交县级资格联审,坚决杜绝“带病上岗”;在品德修养、遵章守纪等方面,还要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群众意见,切实选出组织放心、群众满意的支部书记。

  要赋能“领头雁”。创造条件,将“挑担人”培树为乡村振兴的“领头雁”。压上“重担子”。根据中央精神,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的同时,还应出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将农民、农村资源充分组织起来,服务乡村振兴事业。练就“铁肩膀”。乡镇党委应制定系统的教育培训方案,提升“一肩挑”人员素能。并结合“逐村观摩”、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等活动,检验工作成效。铺好“振兴路”。对因“一肩挑”落选离任的村干部,乡镇党委应做好思想工作,妥善安置,引导他们在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等职位上继续发挥作用,配合支持好现任班子工作,坚决不能使其成为阻力。同时,要探索完善容错免责和激励保障机制,为“一肩挑”干部大胆工作、锐意进取提供良好环境。

  要谨防“一言堂”。实行“一肩挑”后,支部书记权力更加集中,没有完善的监管制约体系,不仅会破坏农村自治组织,还极易引发腐败。推动规范履职。乡镇党委要将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抓在手中,可通过制定村干部责任清单、坚持民主集中制、规范“四议两公开”等手段,厘清村干部责任权限、防止权力滥用。形成监管合力。要完善考评机制,定期掌握支部书记履职情况,对独断专行、工作滞后、群众不满意的及时调整人选;利用好民主评议党员、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党内制度,听取党员意见;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增加村级事务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县级党委巡察、村“两委”任期考核、离任审计等规定动作不走样,扎紧制度篱笆。强化执纪问责。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为“一肩挑”干部打好预防针;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对有问题“一肩挑”干部从严从重处理。

发布人:章北海 发布时间:2020-11-19 15:50 收藏 阅读人次:4902

初审:钟辉 编辑:水见文 责编:礼嘉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