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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保障为臂 托起干事创业“三心”

山东省寿光市委组织部 韩麟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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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了党员权利保障的原则和总体要求,完善了保障措施,这为进一步解决干部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指明了方向。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更是拼搏者的时代。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信心,摆正心态,大胆尝试探索、主动担当作为,为助推党和国家事业蓬勃发展凝聚强大力量。

  抓实“关键少数”,强化党员主体“责任心”。《论语》有言,“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只有充分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以上率下,在履行义务、行使权利上立标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才能最大激发党员投身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的热情。领导干部既是政策的执行者、推动者,也是参与者、示范者,要带头贯彻落实《条例》内容,充分发挥党内民主,突出党员主体的平等性,不搞“一言堂”“家长制”。要充分听取广大党员的意见建议,广开言路、集思广益,依靠集体智慧和严格程序来决定,在保证各项决策科学性、纯洁性的基础上,充分激发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他们自觉发挥党员带头作用,争当优秀党员标杆。

  突出“宣引结合”,巩固思想堡垒“事业心”。为者常成,行者常至。《条例》贯彻落实的成效如何、能不能达到激发党员干事活力,增强参与党内事务的意识,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引导至关重要。要搭建好“线上+线下”学习平台,通过开设大讲堂、抖音号、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渠道,邀请党史党建领域专家学者对《条例》分专题进行线上讲解;城市社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利用“三会一课”、书记论坛、主题党日等活动,将《条例》的学习研读作为党员教育、管理的必修课,学深学实,教育引导调动各行业、各领域的党员积极参与党内事务,正确认识和处理义务与权利的辩证统一关系,履行义务、担当责任,推动形成“心往一起聚”“劲往一处使”的干事创业氛围。

  注重“澄清正名”,激活内在动力“进取心”。秦穆公重用败军之将孟明视,卫侯不因小节弃“干城之将”苟变,楚庄王“绝缨”护将得人心,形象说明容错能够团结人、激励人、调动人。攻坚克难避免不了创新试错,而干部探索失败或失误就容易被问责或受到诬告。当前,少数党员干部表现出动力不足“不想为”、担当不足“不敢为”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在于对试错干部澄清正名的力度不大,为干事者撑腰鼓劲的“劲道”不足。各级党委要严格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对受到诬告陷害的及时澄清正名,切实破除“洗碗效应”,杜绝“勤汉费力不讨好,懒汉讨好不费力”现象,不断完善容错机制,精心炼好试错容错的“定心丸”,真正让干事创业者放下顾虑、大胆探索、勤勉敬业,积极奋斗,让权利保障成为党员干部担当底色的鲜亮“着色剂”。

发布人:韩不隆冬圆 发布时间:2021-1-6 11:11 收藏 阅读人次:4417

初审:图南 编辑:水见文 责编:礼嘉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