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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员网 先锋文汇随笔漫谈

基层干部的“为”与“位”

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祠堂圩镇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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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常说“有为才有位”,其中“有为”是指在工作上做出贡献、有所作为,“有位”则是指获得相应的职权和地位。“为”与“位”原本是因果关系,但在基层似乎成了一对矛盾体,基层工作人员任务重,加班成为常态,而“位置”却是最低的,这让许多基层党员领导干部都深感“为官不易”,这些消极的态度在工作中表现为矛盾面前不敢上,困难面前不敢闯,是非面前不敢斗争,失误面前不敢担责,究其原因是没有正确认识有“为”与有“位”辩证统一的关系:要有“位”,首先必须有“为”;有“位”时,更需有“为”。

  有“为”才有“位”,无“位”时,不能无“为”。为,是贡献,代表价值;位,是发展,代表责任。位有高低,责任无大小。常言道,“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习近平总书记说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而基层工作就是人民美好生活的基石,基层的党员领导干部是联系群众的关键纽带,肩负着人民福祉的重任,若因无“位”便无“为”,为人民服务就是一纸空谈,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一个泡影,自身也会在滚滚浪潮中渐行渐远。基层干部要在自己的“低位”上奋起“有为”,以赤诚之心对百姓、以责任之心对工作,踏实为民办事,切实为民服务,管好自己的责任田。

  有“位”时,更要有“为”,有“为”时,不必有“位”。“有位必须有为”,这是一种使命,是一种担当;“有为不必有位”,这是一种境界,是一种洒脱。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心无百姓莫为官,在其位上就要谋其政,任其职则要尽其责。可以看到,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大多数党员领导干部敢于担当、善于作为,以实际行动践行“有为”的使命担当。但在基层,有些领导干部仍然存在着不担当、不作为、专为做官而无心做事的现象,推行“无为而治”,当不作为的“太平官”,这是对自己的纵容、对人民群众的敷衍。作为基层干部,更应该想为、愿为,树立“有位必须有为,有为不必有位”的理念,沉下心去,时刻不忘组织的寄托、在位的使命与担当,提高干事创业的激情与动力,在基层广大的热土上,立志做大事,做一名不负自身、不负组织、不负人民群众的实干家。

  争为不争位,有为更要敢为、善为。争为不争位,体现的是一种境界,一种修养,不落入追求“位”的俗套,更有超脱物外的洒脱,作为基层干部,只要是做对社会有益的事、为人民服务的事,身虽在“低位”一样闪烁光芒。“为官避事平生耻”,基层干部不仅要想为、愿为,更要敢为、善为,矛盾面前敢抓敢管,敢于碰硬;困难面前要敢闯敢试,敢为人先;是非面前要敢于斗争,敢于说不;失误面前要敢于正视,敢于担责,树立“有为”意识,掌握“有为”方法,坚定“有为”信念。

  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基层干部作为基层的中流砥柱与中坚力量,要正确对待“为”与“位”,在“位”时,扛起职责,无“位”时,奋起有“为”,咬定青山不放松,脚踏实地加油干,努力绘就乡村振兴的壮美画卷,朝着共同富裕的目标稳步前行。
发布人:小白龙 发布时间:2021-1-14 23:00 收藏 阅读人次:2194

初审:严格 编辑:亦风 责编:李一画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