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先锋文汇随笔漫谈

对“知情不报”坚决说“不”

四川省大邑县新场镇人民政府 吕永祥

共产党员网来稿 打印 纠错 投稿须知 投稿
微信扫一扫 ×
  当一个单位有了违法违纪问题的时候,绝大多数人敢于正视问题、勇于向组织报告,让问题得到及时处理,为党和人民的事业避免了损失,同时也挽救了党员干部。但是,也有个别党员干部因各种原因顾虑重重,患得患失,知情不报,这种倾向必须得到纠正。

  从思想上澄清模糊认识,打消“不愿报”的顾虑。有的同志“老好人”思想作怪,没有从内心深处充分认清知情不报的危害性,总是感觉别人的事与自己无关,“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甚至装聋作哑,即使发现问题也当作不知道,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其实,这些同志主要还是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时想上报却欲言又止,认为不是自己的分内之事。对这种情况,要加强教育引导,从思想根子上打消“不愿报”的顾虑,充分认识到违法违纪问题不仅伤害党的事业肌体,更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必须进行坚决的斗争。

  从组织上强化惩戒力度,破除“不想报”的侥幸。有的党员干部之所以发现违法违纪问题不想报,原因在于感觉报了对自己没好处,搞不好还会引火烧身,不如明哲保身,看破不说破,躲起来观察,如果问题暴露了,就说自己不知道。这是一种利己主义思想,是丧失党性原则的不作为、不担当、不负责的表现。其实,当一个单位违纪违法的“盖子”被揭开后,每个人既是受害者,又是纵容者,是脱不了干系的。对这种情况,要从组织上强化惩戒力度,破除“不想报”的侥幸心理,对秉持“万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的知情不报者,坚决追究责任。

  从纪律上解除后顾之忧,扫清“不敢报”的障碍。有的单位出了违法违纪问题后,知情人由于害怕打击报复,有“不敢报”的现象。究其原因,一是怕向上级组织报告后,信息被泄露,对举报人很不利,甚至会在单位上无法立足;二是害怕违纪违法人员与上面“关系”比较硬,撼不动告不倒,到时候“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受伤的是自己。对这种情况,各级组织要从解除后顾之忧上入手。要严明保密纪律,对泄密者严惩,从制度上保护举报人;对反映重要问题的,要给予适当的奖励,并为举报人撑腰;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必须严肃处理。

  从方法上提升能力素质,补齐“不会报”的短板。很多党员干部是充满正气的,遇到违法违纪问题时敢于向组织报告,但由于不知道该向哪级组织报告、报告什么内容、什么时机报告等,对存在的问题干着急,“不会报”。对此,要从提升党员干部能力素质入手,通过开展培训、印发资料、营造氛围等方式,让党员干部知晓哪些事情该报,熟练掌握收集违法证据的正确方法,准确了解对存在的问题应该如何报、报给谁。只有为党员干部补齐“不会报”的短板,对违法违纪问题的处理才会更及时更有效,才能将危害降到最低。

发布人:关山雄鹰 发布时间:2021-1-27 14:21 收藏 阅读人次:4973

初审:严格 编辑:水见文 责编:礼嘉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