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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员网 先锋文汇党务论谈

莫把党务工作当“杂活”

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涂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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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领导让我这个非党员做党建工作,合理吗?”“部门人手不足,只能先派给非党员做”……半月谈记者调研发现,在基层部分单位和部门,“非党员和临聘人员从事党务工作”的现象时有发生,基层党建不同程度地面临虚化、弱化、边缘化的风险。

  据报道,北方某市公安交警支队让做内勤的非党员辅警负责做党务工作,其中包括组织党员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议、学习党内相关文件、收党费等,而且连党内涉密文件也让其负责手抄传达;中部某地组织部门相关负责人也反映,某些基层单位,党务工作存在非党员做的情况;西部某省的一些村镇,非党员大学生村官在村里负责党务工作,新考入的非党员公务员,也被安排到党政办公室做党务工作。

  党务工作是一项鲜明的政治任务,对党务工作者的党性作风、政治信念、价值取向、职责担当等有很高要求。《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提出:“机关党务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知识,熟悉本部门的业务工作情况,得到群众信任,工作能力较强,具有敬业、奉献、创新精神。”从相关党内法规来看,虽然没有明确指出非党员和临聘人员是否可以从事党务工作,但对政治素质方面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从发展党员到党费收缴,到党内组织生活,再到抓好党员集中教育等,都需要思想政治素质高、业务本领强的党员干部,而且党务工作不同程度涉及党内秘密,比如办理保存党内秘密文件、纪录研究党员处分的会议等,这就必须要有较强党性、良好品行、遵守党纪的高度自觉的工作者。

  当前,某些机关单位安排非党员做党务工作,把党务工作当成是“杂活”,随意安排人负责的现象时常有之。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一是政治意识不够强的表现,认为党务工作不重要,是“虚功”,只需开开会、报报材料,应付一下检查即可;二是与地方实际工作环境有关,以人手紧张为由,安排非党员做党务工作,让党员有更多时间精力做业务工作,亦或是以年龄大、能力不足为由,交给年轻非党员做;三是对党内法规置若罔闻,违背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无论是人手不足,还是年龄大、能力不足,都不足以成为把党务工作当作“杂活”对待的理由,如果所有单位都把党务工作交给非党员做,那么势必会吞噬党务工作的政治性、原则性和规范性,甚至会因为机关党建“灯下黑”,而影响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景和后劲。

  对于把党务工作当“杂活”来对待的现象,还是要予以坚决杜绝的。一是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政治意识,切实承担自己的党务责任,按照党内法规和相关要求配备专职党务人员;二是实际工作环境确实存在困难,不得不安排非党员做党务工作,应当安排一些外围的辅助性工作,坚决不安排涉密工作,同时还要加强培训和监督管理;三是建立健全党务工作机制,优化人员分工结构,激活党务工作政治性、专业性、原则性。
发布人:涂涂 发布时间:2021-2-4 11:03 收藏 阅读人次:8622

初审:安可欣 编辑:亦风 责编:李一画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