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 进入手机版 | 继续访问电脑版

共产党员网 先锋文汇党务论谈

读懂党组规定的“严、实、效”三字箴言

辽宁省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海临港产业片区管理局 祁紫芸

共产党员网来稿 打印 纠错 投稿须知 投稿
微信扫一扫 ×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此项规定的出台就组织处理作出全面规定的党内法规,为做好组织处理工作,有机衔接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法律责任追究提供了重要遵循,也为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有力保障。

  坚持“严”的主基调,建设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礼记·大学》云:修身治国齐家平天下。要想有所建树,首先应该从我们自身出发。《规定》坚决处理对党不忠、从政不廉、为官不为、品行不端的干部,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积极担当作为、从严修身律己、培育优良作风,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建功立业。因此,身为基层干部的我们,在日常的工作学习中,应时刻以高标准严要求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为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坚持“实”的总方向,建设忠诚忠实的干部队伍。“实”不仅指实干,更是实事求是,孔子云: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不论是做学问还是学习、工作,都应秉持着这种态度。《规定》指出组织处理关系到干部的切身利益,处理得好,可以有效督促激励干部队伍;处理不好,对干部、对事业都会带来损害。因此,在各项工作中“实”都是我们要坚持的方向,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干部队伍更加忠诚忠实。

  坚持“效”的高目标,建设高效担当的干部队伍。“言必行,行必果”,一句妇孺皆知的名言,但未必所有人都做得到。组织处理不是为了处理而处理,而是为起到净化干部队伍、促进积极干事创业的效果。只有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在对干部存在的错误进行处理的同时进行纠正和教育,才能使犯错的干部接受教训、迷途知返、清醒头脑、不致重犯,达到组织处理正向引导的目的。只有严格按照《规定》高效执行,给足干部们安全感和动力,才能使我们的干部队伍越来越壮大,我们的干部也会越来越高效担当。

  《规定》的制定实施,明确了组织处理主体,保障了组织处理工作更加规范有效的开展,我们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为贯彻落实党组织的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添砖加瓦。


发布人:滨组轩 发布时间:2021-3-30 15:43 收藏 阅读人次:4187

初审:姜桃 编辑:马小哈 责编:亦风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