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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贵有“自知之明”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华港镇 祝云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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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就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出安排部署,指出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科学安排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常言道:人贵有自知之明,“为群众办实事”也是如此,需多些脚踏实地、少些好高骛远。党员干部要认真领悟“通知”的精神内核,做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科学安排,秉持“自知之明”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好实事。

  需尽力而为,在全力以赴中不负初心使命。“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在建党100周年的关键时间节点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正当其时、十分必要,体现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使命,是新时代、新征程践行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重要平台。身为党员干部,要有“自知之明”,不忘入党初心、牢记肩上使命,深刻领会“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内在精神“富矿”,需保持全力以赴、竭力而为的劲头,秉持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扎根基层“一线”、置身民生“堵点”,在充分调研、实地走访、言谈交流中“挖掘”问题“病灶”,用心、用情、用力投入其中予以“根除”,尽力解决好群众面临的一桩桩困惑、一件件难题。

  需量力而行,在实事求是中保障实际成效。“力能则进,否则退,量力而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初衷在于服务民生、增进福祉,贵在真与实,切忌“假大空”。在实施过程中,不能因为贪大求全,而只顾着办“大活动”,导致忽视一件件惠及群众的“小事”,降低了活动的实效、背离了活动的初衷。因此,党员干部具体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时,既要“仰望星空”,更要“脚踏实地”,具有“自知之明”。当考虑到自身的财力、人力、物力等实际情况,量力而行、脚踏实地。要把目光更多聚焦到群众“急难愁盼”的“小事”“要事”,在人民满意中实现活动价值、保障实施效果。

  需科学安排,在系统谋划中统筹活动全局。“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活动安排是否合理,将直接影响最终成果。惟有统筹全局、妥善协调,方能力求实现最大效益。是故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一定要保持清晰的思路,以科学的方法论作为活动指导。需多一些基于“自知之明”的先期策划、研究讨论、调查分析,少一些“拍脑门决策”“三分钟热度”。要具备全局视野,能够“站得高”“看得远”“想得全”,做到详实谋划、周密部署。当有“时间线”意识,不能将各项活动“一股脑”全盘铺开,而是要坚持矛盾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区分不同时段、任务类别,优先考虑和办好人民群众最期待、最关注的问题,力求“我为群众办实事”往深里走、往实力走、往人民心里走。
发布人:祝云逸 发布时间:2021-4-8 10:37 收藏 阅读人次:3863

初审:张兵 编辑:李一画 责编:礼嘉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