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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引才用好“量”字

浙江省慈溪市委组织部 陈名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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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国家对人才工作的重视力度不断加大,人才强国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各级党委和政府提出将人才作为科学发展最宝贵的资源。然而,一些地区抛出了引才“政策红包”,盲目追求引进“高大上”的人才,脱离地方实际,唯学历、唯资历、唯背景等不良现象层出不穷,既无助于地方发展,又使得人才资源极大浪费。因此,地方引才应结合实际需求,有计划、有标准地制定引才政策,充分实现人为我引、才为我用。

  精准定位,“量需”而引。近年来,很多地方引进人才时,刻意为硕士、博士研究生开辟“绿色通道”,将本地实际情况和经济发展现状抛之脑后,导致一些人才没有相匹配的岗位,无用武之地,极大地浪费人力、物力和财力。因此,各地引才首先要做好充分调研、精准定位,优先满足“急需”和“短板”,实现“缺什么引什么,用什么招什么”,让“引来的用得上,要用的引得来”,避除“骑着良驹找骏马”的灯下黑问题。更好的制定具有地方特色的引才模式,有效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内生动力。

  相得益彰,“量才”而用。俗话说,“好钢用在刀刃上”,选配人才首先要充分了解人才,准确把握单位、岗位对人才的需求和人才的专业、特长,紧扣“人岗相适”的原则,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才效应。然而一些部门在选人用人时,对岗位匹配度考虑不深、研究不够、办法不多,“瞎指挥、乱点谱”,导致新进人才“水土不服”,不能充分发挥个人价值。因此,地方引才要严格把握人才和岗位的“紧密度”,加强对产业领军型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紧缺专业人才等各类人才的培养力度,实现人岗“双向匹配”,引领地方发展高速前行。

  全面考核,“量功”而奖。引进人才只注重前期的“引”,忽略后期的“培”,不是“留才”的长久之计。地方应为不同的人才搭建不同的舞台,提供多样的发展路子,制定具有针对性的考核指标,奖惩分明。对于心无旁骛干事业、做出一定贡献、勇于担当的人才,给予物质上、精神上的奖励,适当满足人才在住房、教育等方面的“个性化”需求。对于引入之后“涣散”、“无追求”、考核较差的人,应予以惩罚或劝寻他路。以这种公平对待、奖惩分明的方式,为真才实学的人才提供更多机遇,营造钻研创新的舒适环境。

  因此,地方引才要紧密结合地方实际,准确用好“量”字法则,“量需”而引、“量才”而用、“量功”而奖,三管齐下,更好地吸引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
发布人:陈大圆子 发布时间:2021-5-14 08:19 收藏 阅读人次:2170

初审:杨南方 编辑:慕梓 责编:亦风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