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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没有“休止符”

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委组织部 邱有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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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就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强调,要以更加有力的举措解决群众身边各类急难愁盼问题,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有期限,但为民办事没有“休止符”。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的意识,将为民办事贯穿工作始终,持续发力、久久为功,让“我为群众办实事”办得更实在,更有实效。

  思想“一条心”,不做“为政”的愚者,才能擦亮为群众办实事的初心“底色”。为民办事是为人民谋幸福的直接体现,若思想认识不到位,一味只求政绩、图虚名,未深入调查研究便“夸海口”“拍胸口”,许诺的事情撂在一边、束之高阁,把办实事弄成“放空炮”,不仅将寒了群众的心,还会失去公信力。因此,作为党员干部,我们决不能嘴上喊着为人民服务、对群众负责,私下却对群众呼声置若罔闻。要想赢得人民群众支持就必须取得人民的信任,而要让人民信任,就当有“以身许党”的高度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言行一致中彰显忠诚本色。只有初心不忘,根植为民情怀,拧紧思想开关,保持工作永远在线,才能自觉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穿到工作实践中,毫不动摇地践行群众路线,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也才能主动到乡村振兴、疫情防控、抗洪抢险等重大工作一线去扛重活、打硬仗,真正把群众的痛点难点转化为拐点,为群众及时解决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作风“一股劲”,不做“为政”的堕者,才能体现为群众办实事的作风“成色”。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不是时空的距离,而是人心的空隙。作为党员干部,要把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就要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动摇。面对群众来办事,不能说在口头、停到纸上、流于形式,更不能打太极、耍官腔、搞敷衍。严以律己是为政之道。身为人民公仆,要一切从群众的利益和需求出发,切实让百姓享受到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实惠。因此,不能简单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当作党史学习教育的“阶段性任务”,为“阶段性目标”凑任务、造声势、搞秀场。要着眼群众整体利益、长远利益,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的长效机制,引导干部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挂在心上,为群众排忧解难抓在日常,让办实事、办好事成为行动自觉。只有实字当头民为先,不让“为民办事”变成“为名办事”,真正做到说一件、干一件、成一件,不务虚名,不尚空谈,不做表面文章,才能让党史学习教育更加务实、更加接地气,也才能真正让“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打实”、真落地。

  工作“一盘棋”,不做“为政”的庸者,才能永葆为群众办实事的政治“本色”。实干是最好的承诺。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我为群众办实事关键在于办,党员干部要俯下身子、广泛听取意见、了解群众需求,以问题需求为导向,找准突破口,真正把为群众办实事做深入、做细致、做到位。工作中,要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既要立足眼前、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又要着眼长远、聚焦社会保险、就业创业、医疗教育、乡村振兴等民生事业的各个领域,完善解决好民生问题的体制机制,让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只有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把为民服务作为第一职责,始终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把群众反映的“问题清单”变成“履职清单”,把百姓的“烦心事”办成“开心事”,把“等群众上门”变为“送服务上门”,把群众的“表情包”作为检验工作的“晴雨表”,纾解“痛点”、打通“堵点”、解决“难点”,让群众看得到变化、见得到成效、摸得着幸福,才能在为群众办实事中赢得民心民意。
发布人:归零 发布时间:2021-9-7 08:26 收藏 阅读人次:3502

初审:安可欣 编辑:亦风 责编:李一画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