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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以“三字”答“三问”

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委组织部 王培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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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史学习教育重要内容,要想把这项活动做深做透做扎实,就要读懂“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真正内涵,理解“为”“众”“实”的含义,自觉培养“为”字的主动意识,“众”字的为民情怀,“实”字的干事原则,方能把握工作重心和着力点,更好地付诸实践。

  “为”字体现担当,明确了“我是谁”的主体定位。在早期图形文字中,“为”字像一只形状毕肖、躯体备全的“象”驯顺地站在地上,象头之上有一只控象的“手”,表示役象以代劳。因此,便有“做”“干”的意思,至今天,在“大有作为”“事在人为”“好自为之”“为人”等词语中,“干、做”的原义依然不变。由此延伸,“我为群众办实事”中的“我为”,既突出了“我”这个服务主体,又要求广大干部投身实践、真抓实干。在工作中,广大党员干部要摆正心态,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主动参与到为民服务当中,倾注自己的精力、统筹身边的资源,用心与群众沟通,用情和群众相处,用力解决好基层困难事、群众烦心事,让群众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

  “众”字藏着人民,诠释了“为了谁”的人民立场。众,在甲骨文中,上部为“日”,即一轮悬空的烈日,下部为三个人,“三”在古代表示多数,其字形像多人在烈日下劳动。在不断地演化中,逐渐简化成了今天的“众”字,既含许多的本义,又能引申为一般、普通的意思。为群众办实事,就要突出“群众”这个服务对象,时时刻刻站在群众的立场上,把了解群众、贴近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作为头等大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要坚持因人制宜、因人施策,在农村就要组织干部重点关注生活困难的低保户、五保户和留守老人、子女等群体,在城市社区就要侧重解决居民生活中的一切疑难琐碎问题,确保为民服务不缺项、不漏人、不落脚。

  “实”字标定要求,回答了“干什么”的办事准则。实,在最早的金文中,宀为部首、贯字入底,意为屋中充满钱财之意。经过小篆、楷书等不断演化,简化为“实”,本义指充实、充满。如何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办到群众心坎上,让群众满意,关键就在“实”,核心就在解决问题。广大党员干部要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时刻“把百姓的事放在心里”,把功夫和心思用到出实招、求实效上,做“实干家”“干出样子”。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面对“疑难杂症”时,要拿出“啃硬骨头”的干劲和“不破楼兰终不还”的韧劲,查根源、想办法、破难题,把每件实事都做到位,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

  办实事不图虚名,求实效不做虚功。“我为群众办实事”是践行新时代群众路线的生动实践,广大党员干部要摆正自身定位,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不负人民”的使命感,主动服务、为民服务、踏实服务,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发布人:静候佳音 发布时间:2021-11-24 16:49 收藏 阅读人次:3579

初审:凌晨 编辑:马小哈 责编:亦风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