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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应用党内法规“标尺”铸魂塑身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曹溪街道 饶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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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我们党历来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注重运用党内法规管党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从1921年到20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来,党内法规始终是党的事业取得辉煌成功的重要保障。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让依规治党深入党心,用实际行动敬畏法规、遵守法规、践行法规,作党内法规的“坚定信仰者”“自觉捍卫者”“忠诚践行者”。

  用好依规治党“标尺”,让法规真理立心铸魂。党内法规姓“法”,也姓“党”,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讲法制,更要讲政治、讲党性。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将法规信仰融入血脉,党内法规的权威也来自全体党员的真心拥护和真诚信奉。《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指出,光荣入党的新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做到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始终对党忠诚。用党内法规体系的“四梁八柱”筑起“信念长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让依规治党入脑入心可以分为“两步走”。一方面,主动摄入党内法规“营养剂”,用党的先进理论、原则准则、规章制度武装头脑,把党内法规内化为意识深处的坚定信仰。另一方面,思想上出现波动时,第一时间自觉向党内法规看齐,以党内法规为“标尺”,及时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思想姿态,永葆自身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用好依规做人“标尺”,让法规思维塑身正形。古人云:“欲知平直,则必准绳”。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党内法规是九千五百多万名党员干部为人的“刻度”。应该知道,法规思维是制度性思维、规则性思维,思维决定思想的高度,思想决定为人的品性。以党内法规“标尺”为党员干部塑身正形,首先要学会用“铁的法规”约束自己,增强自身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官之义在于明法”,党员干部在工作中要时刻对照党内法规,知道公权力姓“公”、不姓“私”,知道什么可以为、什么不可为。换句话说,只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触碰“高压线”,才能坚守干干净净做人的“底线”。如果不能用党内法规约束自己,做到知行合一、言行合一,就会在前进的道路上“犯错误”“摔跟头”。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党内法规作为品德修养的基石,始终保持“赶考”路上的清醒,拒绝被“腐蚀”、被“围猎”,以崇高的道德品行和强大的人格魅力凝聚人心,才能成为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

  用好依规处事“标尺”,让法规力量笃行不倦。党内法规不能只停留在“写在纸上”“贴在墙上”,要转化为生动具体的实践方可拥有永恒的“生命力”。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党史是一部不断自我革命、自我净化的前进史。参加党的一大的代表中,既有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至死不渝的革命者,也有违背信念的变节者。党面临的最大挑战来自自身,我们党一直敢于刀刃向内开展自我革命,带着“壮士断腕祛旧疾”的魄力,不断完善党内法规体系,冲破暮霭沉沉的旧时代,走进日新月异的新时代。“人民樵夫”廖俊波、“燃灯校长”张桂梅、“边界活界碑”魏德友……他们都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用生命诠释初心使命。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时刻用党章党规党纪检视自己的言行举止,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同时也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保持“风雨不动安如山”的定力,作为党和人民事业鞠躬尽瘁的奉献者。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广大党员干部要用心用情用力用好党内法规这把“标尺”,让法规真理立心铸魂,让法规思维塑身正形,让法规力量笃行不倦,真正做到心中有法规、做人依法规、处事合法规。总之,通过全体党员干部勠力同心、坚强奋斗,党内法规“明灯”必将照亮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
发布人:二琳子 发布时间:2021-12-27 09:44 收藏 阅读人次:3075

初审:李爱国 编辑:礼嘉 责编:李一画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