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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政策失了“原味”

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委组织部 邱有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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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即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文件一发布,“如何保障粮食安全?耕地保护怎么落实?怎样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问题成了热点话题。在深入基层解读文件精神时,有群众更是提出质疑的声音,“国家现在的政策是好的,可上面再好的政策到了下面就变了味儿。”老百姓屡屡抱怨政策变味儿,这其实就是“对策”在作怪,“对策”干扰了“政策”。千奇百怪的“对策”不仅啃食了群众获得感,更挥霍了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

  政策本是国家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路线而制定的行动准则,是我们言论、行动所依据的原则。政策一旦出台,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可是,到了一些地方,在执行相关政策时,选择的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操作思路,让政策往往在执行过程中变了味,最后造成不但政策执行不到位,自己制定的“对策”更是改变了政策利国利民的本质,与国家出台政策的初衷背道而驰,最终达不到实施政策的目的和效果。个别干部在执行政策过程中更是存在应付心理,针对上级政策,想方设法钻空子、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对上级政策抛之脑后,造成群众满意度大打折扣,社会公信力严重受损。

  尤其是随着近年来各类惠民政策的增多,一些地方的做法与国家政策不完全符合,他们“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口号式地叫喊要“结合具体实际”施行政策,可最后他们不是在搞因地制宜,更多时候是在权力任性,从而衍生了自己所谓的“对策”,自称这是他们的“土政策”。然后,就是因为这些各种各样的“土政策”,最终让许多上级下发的文件政策到了地方上执行起来存在一定难度,受“土政策”的干扰,他们肆意地出台应对办法措施。更为严重的是在执行政策过程中,“唱反调”“唱变调”“唱小调”现象尤为突出,他们在内部自己搞一套“规定”,这些规定,大多是不合法或不恰当的,存在较大的廉政风险,严重影响了政策的正常实施推行。

  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如果任“对策”横行,就会形成“一人违纪,众者随之”的“破窗效应”。不仅将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群关系,还有可能变成基层深层纠纷的“导火索”。因此,如何保证政策执行到位、收到预期效果。各地政府、有关部门都应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履行职责,防止好政策“走样”“变味”,更要确保不被“对策”扭曲和利用。

  当然,治顽疾,还须下猛药。党员干部要纠治“土对策”“土政策”,必须以培育法治理念为基础,通过强化过程监督,加强考核监管,绷紧“纪律”这根弦。要把制度建设作为作风建设的根本保障,细化干部作风建设的内容,明确干部行为做事的准则,规定干部职权管辖的范围,警示干部贪污腐败的界限,威慑干部奢华享乐的欲念,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不让投机者钻空子,不法者找漏洞,切实架设起改进作风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才能防止因权力任性而肆意出台的“土对策”影响到好政策的落地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为人民用好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党员干部在使用权力时,切不能“念歪了”国家的任何一项政策,必须拿起法纪尺子量一量、管起来,严防和纠治“土对策”“土政策”“潜规则”,及时让变味的“土政策”刹车,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在法治之外,更不是在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这样才不会让“对策”影响了“政策”,让好政策执行不打折扣。
发布人:归零 发布时间:2022-2-28 10:26 收藏 阅读人次:3613

初审:王战坤 编辑:李一画 责编:礼嘉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