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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浚、导、活”护航“一江春水向东流”

云南省昭通市委组织部 威信县委组织部 彭从刚 柳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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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是科学治吏“升级版”、担当作为“方向标”、制度机制“关键点”,进一步为领导干部“能下”提供法规制度支撑、畅通机制渠道。

  能上能下方能激活“一江春水”,各级各部门要以“疏渠活流”之功,挥“锄”深挖“浚渠”、拉“线”划界“导流”、清“淤”疏堵“活水”,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活力热情,让源头活水竞相奔涌、滚滚向前。

  挥“锄”深挖“浚渠”,用好科学治吏“升级版”。“为政之要,惟在得人。用非其才,必难致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提出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方针,就是强调选干部、用人才既要重品德,也不能忽视才干。有才无德会坏事,有德无才会误事,有德有才方能干成事。印发《规定》为解决“德才不匹”的问题提供了遵循,让庸者下之有理、劣者汰之有据,是从严科学治吏的“版本升级”。各级各部门要用好用活《规定》之“锄”,深挖能上能下之“渠”,既要做好能上能下的“上半篇文章”,在精准识别、考准考实上下功夫,也要做好“再送一程”的“下半篇文章”,做好思想工作,说清理、情、优、劣,引导调整状态、保持热情、担起责任。

  拉“线”划界“导流”,立起担当作为“方向标”。用好一个人能激励一大片,用不好一个人或用错一个人则会产生“负激励”的效果,有损于党的事业。推动干部“能下”是解决“用不好”“没用对”等问题的重要手段,要“吃透”《规定》明确领导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的15种情形,框定范围、厘清界线,立起“方向标”。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规定》,坚决让不讲规矩者、违纪违法者、消极干事者、群众不满者“下”,让对党忠诚、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者“上”,树立选人用人的鲜明导向,用好“指挥棒”,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热情激情。

  清“淤”疏堵“活水”,健全制度机制“全链条”。印发《规定》是对干部选育管用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各级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规定》推开去,紧盯干部选育管用各个环节健全制度机制,清“淤”活水促畅。要坚持综合视角选干部,采取随机调研、蹲点调研、专项调研、综合调研等方式考察识别干部,将真正讲忠诚、敢担当、有实绩的干部选出来;要提升本领育干部,通过优化培训内容、精选培训对象、提升师资水平等提高干部素质能力;要强化激励约束管干部,既要爱得真,也要管到位;要人岗相宜用干部,根据性格特点、工作经历、特长短板,把最合适的人放在最合适的岗位上,持续优化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

  “善用人者,无不可用之人。”我们并不缺乏人才,缺乏的是“善用”的能力和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在选人用人、知人善用的道路上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路虽远,行则将至”,我们要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持续在“浚渠、导流、活水”上用力,让渠通道畅、活水涌流。
发布人:浅雪暖阳 发布时间:2022-9-23 08:37 收藏 阅读人次:2722

初审:图南 编辑:礼嘉 责编:文小汇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