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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表彰要有“理、料、味”可循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类乌齐县委组织部 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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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表彰,旨在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成果,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担当作为、奋勇争先的工作热情。各级各部门要树立有理、有料、有依的鲜明导向,在表彰先进中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莫让年度表彰变了“味”。

上好“标准课”,让年度表彰有“理”可循。评选标准的公正客观与否,将直接决定年度表彰的效力。年度表彰既是先进典型的一面旗帜,更是对年度有突出业绩和接续奋斗精神的个人和团队的一种认可与激励,旨在表彰先进、激励奋进。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标准不松,让年度表彰有理可循,切勿失去表彰的真正意义,评选表彰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公务员奖励规定》等有关规定,明确参评资格、基本条件、评选程序等规定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表彰质量、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要严格把关事迹材料标准,严格执行奖励流程,遵循严格审批、总量控制、合理设置、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贴近基层和倾向工作一线,按照规定的条件、权限和程序进行,让表彰奖励真正发挥内生动力。

上好“评审课”,让年度表彰有“料”可循。荣誉的背后是坚守的初心,也是坚强的信念,更是不懈的付出,年度表彰是对广大干部职工辛勤付出的肯定,更意味着一种使命、一种责任。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坚持评审原则不变味,坚持优中选优、聚焦实事求是、突出实际贡献、贯彻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的原则,确保评出质量、评出导向、评出动力。要坚持评审条件不打折扣,围绕政治可靠、业务过硬、作风扎实、表现突出等方面开展评审,真正让想干事、能干事、肯干事者不吃亏,让有功的必有得。要坚持评审程序不走样,按照“坚持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采取双向推荐,及时公示监督”的原则,对表现特别优秀、取得突出成绩、做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评比、推荐、评审、命名、表彰和奖励,进一步增强表彰先进的感召力,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一池清水”。

上好“奖励课”,让年度表彰更有“味”可循。表彰先进仅有物质上的奖励是远远不够的,精神上的鼓励更能发挥事半功倍的效果,能产生巨大的力量。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通过线上表彰大会、内网通报表扬、发放荣誉证书等方式,对先进个人和团队的先进事迹、成功经验进行持续的跟踪报道和激励,进一步激发表彰人员的进取心、荣誉感和成就感,以此营造赶学比帮超的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奖励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遵循厉行节约、公平公正、科学规范、专款专用、总量控制、超支不补的原则,明确奖励设置、表彰名额、奖金标准、经费来源、奖金列支等内容,让物质奖励有依可循,进一步发挥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的引领示范作用。

发布人:一路阳光 发布时间:2024-2-2 16:49 收藏 阅读人次:8020

初审:高朗 编辑:李一画 责编:礼嘉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