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赓续“百年薪火”蹚出“共富新路”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 陈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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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近日印发《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党史基本内容、党的历史结论、党的历史经验、伟大建党精神贯通起来,把党史学习教育同做好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党史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

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一场醍醐灌顶、振聋发聩的思想洗礼,也是一场洗涤心灵、廓清迷雾的思想之旅。回首百年征程,百年党史“薪火相传”,基层党组织要想让广大基层干部在党史学习教育中产生“沉浸感”,聚焦“内容精选”“形式讲解”“成果转化”三个维度,用传承百年的“薪火”,蹚出乡村振兴的“共富新路”。

内容讲精选“新”,“理论学习”出“实招”,构建“人才雁阵”蹚出“共富新路”。“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回顾历史,不是为了从成功中寻求慰藉,更不是为了躺在功劳簿上、为回避今天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寻找借口,而是为了总结历史经验、把握历史规律,增强开拓前进的勇气和力量”,学党史、用党史是广大党员干部的终身必修课,更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修课。基层党组织要想上好这堂“理论课”,就要在党史学习教育的内容上推陈出新,要深入浅出地“讲理论”、细致入微地“剖案例”、鞭辟入里地“悟真理”,要精选与当代社会发展息息相关的党史理论和案例,能够在乡村振兴的道路上引领广大基层干部深悟“我是谁”“我在乡村振兴中扮演何等角色”,“风雨不动安如山”的政治定力在乡村振兴的道路上“逢山开路、遇水搭桥”,帮助他们成长为基层花海中的“一枝独秀”。

形式讲解求“鲜”,“实践应用”出“妙招”,创新“授课模式”蹚出“共富新路”。“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大水漫灌”必定“徒劳无功”,“精准滴灌”方能“事半功倍”。基层党组织要立足基层现状,让“静”的授课模式“动”起来,要一改传统讲堂的“填鸭式”教学,以“量体裁衣、因材施教”的理论为指引,让“教的内容”与“需的方式”精准匹配。还要跳出传统授课的思维模式,变“固定讲堂”为“动态场景”、变“线下教学”为“共享讲学”、变“照本宣科”为“游学思悟”,引导广大基层干部在“共产党员网”“学习强国”等线上平台学悟“党史理论”,在“庄稼庭院”“工厂车间”“街头巷尾”实践“党史精髓”,在“历史博物馆”“红色遗址”产生“情感共鸣”,将党史学习教育的“理论成果”自觉转化为乡村振兴的“实践工程”,真正变“要我学”为“我要学”,用百年党史的发展轨迹为自己的基层实践勾勒“行进地图”,真正成长为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道路上的“行家里手”。

成果转化求“效”,“建章立制”出“辣招”,做到“群众满意”蹚出“共富新路”。“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党史学习教育要以“学”的“星星之火”,成就“做”的“燎原之势”。只有“常抓不懈”的“建章立制”才能推动党史学习教育“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基层党组织就是“建章立制”的“擘画者”,要构建“平常考核+年终考核”的多维度考核方式,将党史学习教育的成果考核融入“为群众办实事”的活动之中,与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服务人民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以群众满意作为“衡量标准”,在躬身入基层中听取“人民评价”、采纳“群众建议”,将群众“评分”纳入年终考核、职位晋升之列,引导广大干部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作风、更足的干劲为人民群众带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写好党史学习教育的“全篇文章”。

发布人:陈可 发布时间:2024-3-15 14:53 收藏 阅读人次:1164

初审:江容 编辑:理理 责编:李一画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