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先锋文汇学习心得

@年轻干部 殷殷嘱托记心间 濯濯之行用好权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球场街道办事处 代枫

共产党员网来稿 打印 纠错 投稿须知 投稿
微信扫一扫 ×

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调研时强调,要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距离湖南考察已经过去十多天,但是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依然回响在耳畔。年轻干部要聆听党中央声音,紧跟总书记足迹,以濯濯之行用好手中的权力,常葆法纪意识、常怀为民初心、常兴干净作风,走好新时代赶考之路。

领悟“依法用权”方法论,常葆“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纪意识。年轻干部应依法用权,依法行使手中的权力,明确何事能干、何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明镜,手中紧握法律戒尺,知晓权力使用的尺度。一方面,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其主要内容及核心要义,理论联系实际,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依法用权”实践。另一方面,要学法、知法、懂法,认真学习党内法规以及工作领域内的法律法规,严守党规党纪,时刻紧绷纪律这根弦,不“破法”“破纪”,不逾越法律的“高压线”,经常性地用党章党规“扫描体检”,始终将自身言行约束在法律的框架内,增强纪律意识与规矩意识,系好遵纪守法的“安全带”。“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年轻干部要对法纪心存敬畏,将“敬畏”二字植根于内心,扎根于灵魂,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自觉,由敬而生畏,因畏而自律,在使用公权力的过程中做到不越轨、不逾矩。

领悟“为民用权”方法论,常怀“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的为民初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党员干部的公权力由人民赋予,也当用手中的权力为民造福,聚焦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操心事,纾民困、解民忧、惠民生、暖民心,以群众实际谋划利民之策。从以法律为“笔”、书写司法为民实践篇章的余崇斌,到探索乡村振兴新路子、带领群众奔“共富”的臧运东,再到完成“千里调水压咸潮”、让面临极端干旱群众“无感”的徐爽,他们的事迹都是为民用权的最美写照。年轻干部当树立正确权力观,以为民造福作为干事创业的行为导向、价值取向,恪守为民之责、多办利民之事,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将“封侯非我意,但愿海波平”作为自身道德追求,筑牢“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的利民取向,涵养“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大我情怀,做实做细每一件民生小事。

领悟“廉洁用权”方法论,常兴“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干净作风。“吏治之道,惟清廉为重”。廉洁是党员干部应有的内在品质,是权力为公的重要标尺,也是为民服务的内在旨义。年轻干部要廉洁用权,权为公用而不为私用,要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做到内无妄思,外无妄动,不要“前脚刚踏上仕途,后脚就步入歧途”。要从身边的小事入手,学习焦裕禄“不占集体便宜”的廉洁作风,深悟王进喜“公家的东西一分也不能沾”的廉洁精神,管好自身的交往圈、朋友圈、生活圈,培养健康的兴趣爱好与生活作风,以“慎独”二字贯穿始终,锁住欲望的“潘多拉魔盒”,在面对外部诱惑时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惑,目不眩于五色之惑”,面对物质利益时坚守“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信念法则,绝非分之想,拒非分之物,消非分之行为。

发布人:12371网友nyctd8 发布时间:2024-4-3 13:14 收藏 阅读人次:5798

初审:楚搴 编辑:祁梦 责编:文小汇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