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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悟”“守” 让党纪学习教育入心见行

重庆市渝北区委组织部 苟斯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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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要立足“学”“悟”“守”,切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入心见行。

衷于“学”,夯实遵纪守纪“思想根基”。“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党规党纪知识覆盖面广,只有依靠不断学习才能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广大党员干部要主动从思想上重视、正视党纪学习教育,将其摆在工作学习中的重要位置,通过学习明白其精神实质内涵,在学习过程中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要抓住学习重点,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对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剖析学习,坚持联系实际,不能仅仅将学习流于形式,抄抄笔记,走走过场,要防止“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式学习,避免“一知半解”,要准确掌握其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推动《条例》入脑入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

勤于“悟”,筑牢防腐拒变“基础堡垒”。毛泽东指出:“党的纪律是带着强制性的,但同时,它又必须是建立在党员与干部的自觉性上面,决不是片面的命令主义。”执行制度最终靠人,离开了党员干部的自醒自悟、自觉担当,再好的制度也不过是“稻草人”。正如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党的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不少顽固性、多发性问题”,一些党员干部对中央三令五申置若罔闻、顶风作案,归根结底是因为他们党的观念不强、党性不强,平时将党纪知识学习仅仅停留于纸面,对党纪学习浅尝辄止、不求甚解,从而从无知到“无畏”,最终导致理念信念的严重缺失。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为鉴,深学勤悟,始终心存敬畏,自觉用党纪法规约束自己,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要经常性对照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反省和剖析自己,为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把脉问诊”,在反省中清除思想垃圾,掸去心灵灰尘,不断自我净化,真正做一名让党组织信任、人民群众信赖的合格干部。

坚于“守”,永葆清正廉洁“公仆本色”。“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定纪律,立规矩,为的是能够身体力行,将纪律和规矩付诸实践。党纪学习教育不仅在于让我们“学纪”“知纪”“明纪”,更重要的是告诉我们要始终如一、持之以恒“守纪”。严守党纪就是要摒弃私心杂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把党纪学习成果融入为民实践中,心怀“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公仆心,肩负执政为民的责任感,具备拒腐防变的免疫力,用实际行动把清正廉洁贯穿于工作生活的各方面、全过程。要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加强自我防范,筑好“防火墙”、念好“紧箍咒”,守好自己的政治底线、法律底线,坚持用党规党纪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用群众的期望和意见反省自己,增强抵御诱惑腐蚀的免疫力,慎终如始不碰“红线”、不踩“界线”、不越“底线”,敬畏权力、敬畏党纪法规、敬畏人民,自觉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始终做到一尘不染、保持本色。

发布人:12371网友p4w0vz 发布时间:2024-4-16 14:35 收藏 阅读人次:4666

初审:余路 编辑:理理 责编:李一画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