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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要学在“时时、事事、处处”

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委组织部 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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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此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新内涵新要求,既要“时时”在线学习、也要“事事”对表对标、更要“处处”以身作则,切实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做好深化、内化、转化工作,推动讲规矩、守纪律、明底线、知敬畏成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时时”在线学习,在逐章逐条、深学悟透中学纪知纪。“为山九仞,岂一日之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目的在于推动党员干部切实把党的纪律规矩铭记于心、践之于行。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杜绝“浅尝辄止”“蜻蜓点水”般浮于表面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方式,要有“点上凿井”的学习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任务,沉心静气、认真研读,在原原本本学习,逐字逐句研读中强化思想自觉、筑牢思想“堤坝”。要有“拾阶而上”的学习思维,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时,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切实做到整体把握、全面学习,尤其是针对《条例》新增或修改的部分重点条文,更要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同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相结合,做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

“事事”对表对标,在心如规矩、志如尺衡中遵规明纪。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揆诸现实,仍有个别党员对党的纪律规矩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更有甚者对党纪党规一问三不知,故而对自身言行举止是否“放纵、越轨、逾矩”没有明晰确定的想法及概念。此次《条例》的修订便是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广大党员干部要常对标对表、“扫描体检”,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明晰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和规范准则,切实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在自问自知中拉紧不逾违规的“底线”,不越违纪的“红线”。要常反躬自省、“检视剖析”,突出问题导向,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把学习贯彻《条例》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利器”,全面梳理存在问题,靶向发力抓好整改,切实做到既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头脑清楚、立场坚定,也在小事小节上摆正思想、检视言行。

“处处”以身作则,在心有所知、行有所止中严格守纪。回首百年风雨征程,纪律是党的“生命线”,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无论是在党的二大制定的第一部正式党章,专门设有“纪律”一章,还是从党的十八大以来,对《条例》共计修改了三次......党的纪律建设一直“在路上”,遵规守纪也是共产党员一辈子的事情。行是知之始,学习的目的全在于运用。广大党员干部要通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提升党性修养,切实把讲规矩守纪律融入血脉里,刻在骨子里,让党纪党规成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力争成为自身端正、廉洁自律的表率。要把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成效,树牢正确政绩观,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人民所急所难的“关键小事”有力解决,把群众所想所盼的“民生实事”落实到位,让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惠及更多人民群众。

发布人:Ucccc 发布时间:2024-4-23 14:50 收藏 阅读人次:2773

初审:杰瑞 编辑:李一画 责编:理理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