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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下足“三门功”争做“三种人”

四川省乐山市井研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 周东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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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广大党员干部当以此为契机,叩开“学习之门”,开启“自律之门”,勤入“群众之门”,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中,下足党纪学习教育“三门功”,争做“三种人”。

叩开“学习之门”,在“深学细悟、对标对表”上“下苦功”,争做“知纪正心”的“明白人”。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此次学习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党的十八大后进行的第三次修订,《条例》坚持问题导向、乘时顺变。学之愈勤、知之愈明。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深悟透《条例》为重点,将《条例》作为“案头卷”“枕边书”,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在苦苦求索中知其表、明其里,清除思想杂草、洗涤灵魂角落,正心明道,筑牢思想上的“防火墙”;要对标对表“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紧扣党的“六项纪律”要求,充分运用“线上+线下”平台,主动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等政治生活中勤于学,在“云端课堂”“指尖课堂”“口袋课堂”中乐于学,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做“知纪正心”的“明白人”。

守牢“自律之门”,在“自我检视、自我防范”上“下真功”,争做“明纪正身”的“规矩人”。为政之要在于廉洁,廉洁之本在于自律。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重在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静水流深,以“常自律则尘不染,己身正则邪不侵”为座右铭,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要在检视上动真格,将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常修课”,时时以现实典型案例为“活教材”为“镜鉴”,通过“以案说法、以案明纪、以案示警”,举一反三,吸取反面典型“无知无畏”的惨痛教训,常敲“警醒钟”,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绷紧廉洁自律之弦;要自我防范,自我约束,将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必修课”,弄清楚“规矩是什么”“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做到“一日三省吾身”,坚守“慎初、慎行、慎微、慎独、慎终”的处事原则,不碰“红线”、不踩“界线”、不越“底线”,自念紧箍咒、自筑篱笆墙,争做“明纪正身”的“规矩人”。

勤入“群众之门”,在“正确用权、谨慎用权”上“下严功”,争做“守纪正行”的“清白人”。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党纪学习不仅在于“知”,更在于“行”。从不让孩子“看白戏”的焦裕禄,到“不许揩公家一点油”的谷文昌,再到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优秀县委书记廖俊波……一批批先进楷模,为我们树立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标杆”,干净干事的“标尺”。心有戒尺,行有所止。广大党员干部要摒弃“学归学做归做”、学用“两张皮”的形式主义,坚持把正确用权刻入脑海,把谨慎用权融入骨髓,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知行合一。要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强化“人民至上”的理念,心怀“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公仆之心,躬行“一枝一叶总关情”为民之姿,奔赴经济建设、民生服务、乡村振兴等一线去,以勤入“群众之门”解难题的“温度”,拓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效度”;要谨慎用权,不搞特权、不谋私利,利为民谋,守纪正行,把全部精力集中到造福群众上,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干事、坦坦荡荡为官。

发布人:12371网友u0aqus 发布时间:2024-4-26 14:05 收藏 阅读人次:9473

初审:易晗 编辑:文小汇 责编:理理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