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徒知治民之难,而不知治吏为尤难。治吏关键在于识吏。每年的公务员考核是各级党委(党组)、组织部门识别干部、考察实绩的规定动作,但“考什么”“怎么考”“考完怎么用”却是摆在现实面前的一道难题。依法依规进行公务员考核,要着力考出客观、考出公平、考出实绩,推动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持续提振干部队伍干事创业激情。
“评价”不“平价”,客观点评,精准画像。一些公务员考核搞“平衡照顾”,评先评优是“风水轮流转,明年到我家”,这也导致干部从一参加工作就深刻体会到“论资排辈”的潜规则,形成“干多干少都一样”的不良风气,将“慵懒散”看作常态,影响公务员队伍干事创业的热情。公务员考核要做到客观分析,差异评价,根据岗位性质、地区特点、职级层次等进行差异化考察,防止“一概而论”,增强考核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将考核“天平”校准,真正端平考核一碗水。
“登绩”不“登记”,注重实效,贵在平常。年底考核在公务员考核中占很大权重,一些公务员将大量心思花到如何“粉饰”年底考核登记表中去,增加审核评鉴得分。无论是年底考核也好,还是平时考核也好,考准考实是前提。考核单位要落实考核主体责任,将考核功夫抓在手上、落在平常,将公务员考核与平时表现紧密联系,以实绩考察公务员“德、能、勤、绩、廉”。还要拓宽考察视野,从侧面入手,增加群众参与度,利用民意调查、民主测评等手段,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多渠道、全方位地考察公务员表现情况,切实把那些群众评价高、工作实绩好的公务员考出来。
“总结”不“终结”,运用结果,奖惩分明。每年公务员考核不能“一考了之”,要切实跟进,做好考核的“后半篇文章”,才能真正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因此,要在完善考核机制的基础上,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树立“能者上、庸者下”的良好竞争环境,把勇于担当作为、敢想敢拼敢干的公务员考核出来、利用起来、提拔上来,为组织识别选拔人才;对停滞不前、尸位素餐的公务员,组织上要及时诫勉谈话、批评教育,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政治生态,最大限度激发公务员队伍干事创业活力与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