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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辨“三种算式” 推进党建与法治深度融合

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委组织部 李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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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推进党建与法治建设,要正确把握好党建与法治的关系,增强法治能力建设,推进党建引领示范,巧辨“三种算法”,实现党建与法治深度融合。

  把握正确关系,警惕“1+1≠2”的政治陷阱。在党的领导和法治之间,有人提出所谓“党大还是法大”的错误问题,意图把党的领导和法治割裂开来。习近平总书记一针见血地指出:“‘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政治陷阱,是一个伪命题”。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法治,这是社会主义国家正确认识党和法治二者关系的根本辩证关系。唐太宗时代的《贞观律》成就了“贞观之治”,唐高宗修订的《唐律疏议》为大唐盛世奠定了法律基石,历史证明,依法治国是加强执政能力和促进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内容。党建与法治从来都不是割离的,各级党组织在推进法治的治理进程中,要以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以高质量的法治建设助推党的建设更加深入,坚持不懈促进党建与法治的有机衔接和高度融合。在党的宣传教育、组织建设、人才储备、干部监督等方面融入法治内容,建设一个能灵活运用法治思维开展社会治理的基层党组织,培养一支懂法、守法、用法的基层干部队伍。

  增强能力建设,把准“100-1=0”的零分法则。“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不善禁者,先禁人而后其身。”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犯罪者违法好比是污染了“水流”,但不公正的执法或审判就好比是污染了“水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懂得“100-1=0”的道理,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九十九个公正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作为国家党员干部,一次不公正的执法,会影响法治建设前期所付出的诸多努力,损害党和国家的公信力。身为党的干部不能在立法上“放水”,在执法上“划水”。要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作为党的干部首先要“学法”,做到“知法”,主动“守法”,能够“用法”,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地为实现“全民守法”贡献法治力量。各级党组织要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落实“第一议题”的重要内容,列为支部“三会一课”重要学习内容,作为开展党员教育培训的必备科目。只有不断加强党员干部学法,实现党的干部在工作执行落实过程中达到事经“我”手不“违法”,推动落实不“犯法”,处理纠纷“合理合法”,才能凝聚民心,促进“全民守法”。

  推进示范引领,提升“1+1>2”的倍增效应。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的话语,指导我们在加强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以党建为引领,才能促进法治建设“航道不偏离”,“目标不脱靶”,实现“1+1>2”。党的建设离不开法治建设护航,全面依法治国离不开党建引领方向。脱离党建引领的法治建设就像是没有根基的“空中楼阁”和方向不定“水上浮萍”。我们要不断培厚基层法治建设土壤,以“党建+法治”为引领,着力创建党建引领的民主法治建设示范村,发挥党员的“传帮带”作用,以一传十、十传百的效应推动法治宣传建设。在加强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以党员为排头兵,加大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培育力度,发挥好村贤寨老、道德模范的示范作用,充分融入“德治”内容,创新探索“党支部+村民议事小组”的社会治理模式,实现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时刻回应人民群众需求,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突出的法治问题,使法治观念真正深入民心,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和社会治理基础。
发布人:仰望星空 发布时间:2022-8-24 10:28 收藏 阅读人次:4452

初审:图南 编辑:礼嘉 责编:文小汇 我要留言

112371网友v29bey发布时间:2022-9-7 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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