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鲜明地亮出了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对于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政治生态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组织部门要准确把握《规定》中干部“能上能下”的关键点,要清楚地认识到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决不能只有“三分钟热度”,做好干部“能上能下”工作要“长效”且“常效”,要通过完善“能上能下”考核的统一性标尺,力抓“能上能下”制度的规范性落实,做好“能上能下”落实的后半段文章,来打造高素质硬核党政干部队伍,开创党的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完善“能上能下”考核的统一性标尺,明确“能上能下”指向谁。不以规矩不成方圆,什么人、什么情形“能上能下”,必须要有让人信服的规矩。《规定》重点针对近年来从严管理干部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总结认定了15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各级组织部门要明确《规定》的“应用场景”,详细地制定因地制宜、科学精准的统一性标尺,既要考察其政治立场和工作实绩,又要实地走访间接调查其品行廉德和群众口碑,严格把好干部的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通过考核这个“指挥棒”,纠正“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不正之风,切实树立“实干实效得奖励、务虚务假挨鞭子”的工作导向,把敢于担当、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好干部选拔出来,把思想滑坡、消极懈怠、原地踏步、屡犯错误的干部调整下去,让有为者有位、无为者失位,为干部队伍激浊扬清。
力抓“能上能下”制度的规范性落实,坚持“该上该下”动真格。能上能下,关键在“下”。以往少数地区由于“能上能下”机制不够完善、监督力度不强,导致少数该下的干部“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或者“明降实升”下不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要让“能上能下”的铁规落实,关键在于各级组织部门必须坚持原则,必须不折不扣地严格按照《规定》中第七条的五个步骤履行程序,敢于担当、敢于“刀刃向内”、不怕得罪人。依照《规定》找出“该上该下”,力抓执行,要坚决杜绝关系办事、权钱交易、贪污腐败、官官勾结等不良现象,彻底改变不良的政治风气,以“实事求是、公道正派”的考核评判,真正把担当作为的好干部“推上去”,把占位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干部“放下来”,从而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做好“能上能下”落实的后半段文章,谨防“上了下了”没后话。“上了下了”不是“能上能下”的终点,各级组织部门要健全干部持续跟踪监管机制,对待“上了”的干部,一方面要帮助其尽快适应新岗位新角色,了解并解决他们工作生活中的难题,当好“领路人”;另一方面要定期开展工作考核、谈心谈话,谨防干部“上了”之后“享清福”、丧失工作斗志、抱有“躺平”混日子的想法,对有这类问题的干部要及时发现并进行谈话、诫勉。对待“下了”的干部,各级组织部门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持续跟踪了解干部的思想状况和工作状态,加强教育管理和能力培训,帮助干部放下进退留转思想包袱。对认真汲取教训、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要畅通其职级晋升或者提拔职务的“上行道”,让干部有盼头、有干劲,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激活“能上能下”选人用人的“一池春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