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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好高技能人才评价“新标尺”
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委组织部 郑业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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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建立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和多元化评价机制作出详细的规定,科学灵活的评价体系是促进高技能人才发挥作用的有力支撑和重要保障。
高技能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应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抓住评价指标、评价原则、评价导向等关键维度,真正让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竞相涌现。
首要标准就是要坚持“以德为先”。
德者,本也。品德是检验一个人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准,技能人才更是“无德不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技能人才评价考虑的不仅仅是“才”,还必须包含“德”。只有重“德”,才会有所“得”。对于技能人才来说,只有与德才兼备才是合格的人才。在培养技能人才时,应坚持德才兼备,把“品德”作为技能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不断强化道德教育,树立好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世界观。要完善技能人才“道德”评价体系,结合“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内容全面考察技能人才职业操守行为,构建“事前杜绝”“事后揭发”的诚信评价制度,并纳入项目申报、职称评定、人才引用和选拔等体系。
基本原则就是要坚持“因人而异”。
识人知人最难的就是如何辩证地看人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待特殊人才要有特殊政策,不要求全责备,不要论资排辈,不要都用一把尺子衡量”。《意见》针对技能人才评价标准缺乏科学分类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评价标准。因此,在开展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时,要尊重技能人才成长管理规律,避免千篇一律的评价体系,要根据不同的人才,建立更加灵活、更加开放、更加实效的体制机制。要秉持“创新不问出身”的理念,大胆使用有潜能的青年技能人才,适当放宽从事青年技能人才的学历、职称等评价指标,重点关注技术先进性以及市场应用前景等内容。要规范职位分类和职业标准,建立以业绩为依据,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技能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克服人才评价中重资历、学历,轻能力、业绩的倾向。要畅通人才流动渠道,引导技能人才向重点产业集聚、向经济建设一线集聚,让优秀技能人才各展其能、实现价值。
鲜明导向就是要坚持“以用为本”。
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强调要爱才惜才,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如何“用好用活”人才?怎么才算“用好用活”人才?这是值得我们长期思考和探索的重要课题。因此,我们要练就识才的慧眼、爱才的诚意、用才的胆识、容才的雅量,既要知人善任,用人所长,又要善于用人所短,化短为长。要树立使用人才的正确导向,注重以事业选人,突出人才适应性,把优秀技能人才放在合适岗位。要从优化人才资源配置、优化人才服务环境等方面多措并举,构建良好人才生态环境。要打通人才流动、使用、发挥作用中的体制机制障碍。要鼓励企业采用“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制度,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筛选“榜”、识别“帅”,鼓励高技能人才“揭榜挂帅”。
发布人:
海云1696
发布时间:2022-10-9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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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易晗
编辑:亦风
责编:李一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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