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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干部能上能下的“后半篇文章”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委组织部 孙小雯
共产党员网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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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旨在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是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的“关键一招”,必须注重做好“后半篇文章”,确保“下者服气”“下者不馁”“下者再上”,着力实现干部选拔任用的良性循环。
明晰标准、公正考评,让“下者服气”。
《规定》要求,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把功夫下在平时,深化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动态掌握干部现实表现。首先要明确标准,根据不同岗位量身定制考评“标尺”,既要定量、又要定性,灵活设置针对性考评标准,以差异化的“赛道”,准确识别出干部队伍中的“南郭先生”,防止“一把尺子量到底”。其次要全面了解,从细节处、多角度着手,结合考虑干部本人表现、工作业绩、岗位适应度等,画准干部“全息图像”,避免盲人摸象、以偏概全。再次要严格程序,不打“关系牌”“人情牌”,确保考评公平公正,杜绝出现“老实人吃亏”“老好人吃香”等现象。
教育引导、关心关爱,使“下者不馁”。
《规定》要求,对被调整的干部,应当跟踪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工作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管理工作。对于“下”的干部,特别是那些是轻症而非痼疾的干部,不能一下了之、不闻不问。在调整干部岗位后,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及时跟踪了解其思想状态,开展有效的教育引导,对抱有“下是抛弃”“政治前途无望”等消极观念的干部,要早发现、早教育、早引导、早纠正,通过组织谈话、领导谈心等方式“诊病开方”,帮助“下”的干部查摆问题、分析对策、找准方向,让他们认识到“下”不是钻“死胡同”,而是进“加油站”,鼓励他们抛下“思想包袱”,鼓起干劲、轻装上阵。
治病救人、能用不弃,促“下者再上”。
《规定》要求,对认真汲取教训、积极努力工作,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进一步使用、晋升职级或者提拔职务。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完整准确落实《规定》要求,既要畅通“上者能下”的路径,也要打通“下者能上”的渠道,加强对“下”的干部的跟踪考察,从事上看、从关键处看,对于那些政治可靠、反省深刻、进步明显、能力达标的同志,要为他们提供重新施展拳脚的平台,让这些干部有盼头、有奔头,最终推动形成“能上能下”的良性循环。
发布人:
12371琴祖萍
发布时间:2022-12-19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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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人次:7828
初审:钱莱
编辑:文小汇
责编:亦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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