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发展党员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抓好基层党建,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政策在基层落地生根“最后一公里”的“起点”。基层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抓实抓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把“四道关口”,拧紧新发展党员“全链条”,从源头上、根本上保持党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坚持政治标准放首位,严把“入口关”。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政治不合格的人,要坚决堵在“入口关”外。党支部是发展党员工作的第一线,要始终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放在第一位,把是否真学真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吸纳新党员的根本政治标准。要注重将思想上进步、政治上可靠、群众口碑好的退役军人、青年农民、返乡大学毕业生和外出务工返乡创业人员等先进分子列为重点培养对象,积极吸纳其向党组织靠拢。要认真查看入党申请书,与入党申请人进行谈心谈话,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全面了解入党申请人的入党动机、思想状况、现实表现、家庭背景等基本情况。还要根据需要,听取乡镇纪委、公安、司法、法院、信访、卫健等部门的意见,对存在违纪违法、长期失信、常访闹访等问题的严禁发展。同时,严格执行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审查备案制度,预防发展党员“近亲繁殖”等问题的发生,确保每名新发展的党员都是政治合格的先进分子。
做到执行规定不走样,严把“程序关”。发展党员是党的建设中一项政策性、原则性很强的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发展程序进行。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配发《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手册》,梳理发展党员流程图,对党员培养、教育、考察、政审、审批等各个程序的操作方法进行详细解读,确保党务工作人员看得懂、学得会、用得活。要坚持以《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为总遵循,按照发展党员5个阶段、25个步骤规范执行,以递交入党申请书日期为时间起点,按照“一人一档、一事一记、一级一审”的要求,紧盯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确定、预备党员预审、接收和转正等重要节点,构建“全程记录、过程监控、逐级把关”的党员发展“纪实链条”,做到从申请入党开始,到发展对象的审核、公示,直至预备党员的接收、教育、考察、公示和转正,都严格执行规定不走样,踩准每个环节的时间节点,推动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保证一把尺子量到底,严把“考察关”。做好党员教育考察,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的重要环节,基层党组织要严格坚持标准,保证一把尺子量到底,防止特殊照顾降尺度。要充分发挥基层“党校”党员教育培训的主阵地作用,在突出党性教育的基础上,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定期给他们上党课,使其进一步明确党的性质、宗旨,深刻理解党的指导思想,党的最高理想、最终目标和现阶段的奋斗目标。要建立“一月一了解、一季度一考察”制度,通过谈心谈话、听取汇报、分配工作、民主测评等方式,密切掌握和了解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履行党员义务等方面的情况,并对了解及考察的结果进行分析,对那些入党后就放松了思想,不履行党员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不能姑息迁就,该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还是延长预备期继续考察,一定要把准尺度,确保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实行责任倒查较真劲,严把“责任关”。发展党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严把责任关。基层党组织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考核工作之中,按照“谁推荐谁负责、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细化发展党员各个环节的责任分工,压实入党介绍人、党支部书记、乡镇组织委员、基层党委书记等人员的具体责任,强化责任倒查,严肃问题追究。对不按要求、不符合推荐标准,或是考察不细,把关不严的党务人员,要严肃处理,并给予相应处分;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研究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要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走访座谈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人员,通过询问培养情况,查看发展党员档案资料,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带病入党”“人情党员”等问题,做到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确保发展党员工作风清气正,让党员队伍更加纯洁、更加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