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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声叩问”让党纪学习教育“迈步更深处”

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委组织部 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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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党纪学习教育已接近“尾声”,但时间的完结并不代表学习的止步,广大党员干部要稳住扎扎实实学习脚步,切莫时间倒计时就心态发慌,只顾收官“交卷”。当阵脚不乱、条理有序,反复自问叩问理论学深了吗、案例悟透了吗、实践落地了吗?迅速梳理自身的问题短板,针对性的查漏补缺,不断增进刻苦、自律、实干的劲头,有序推动理论深化、案例内化、学用转化,真正让党纪学习教育“迈步更深处”。

声声叩问理论学习是否走深走实,在持续增进“常学常新、反复研酌”的刻苦劲头中补齐缺项,推动条例学习更加深化。学习并非朝夕之事,也并非“一锤子买卖”,是一项阶段性、循环式、常态化的工程,重在融入日常,贵在潜移默化。通过近三个多月的学习,大部分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学习内容有了初步掌握,也取得阶段性成果,但还需要常学常新,摆脱学习记忆减退的“恶性循环”。广大党员干部要保持善思明辨的学习态度,拿出“读书须尽苦功夫”的钻劲和“入木三分不放松”的定力,对《条例》逐字逐句地反复研学,深究其内涵要义,发散性的思考,对存在疑问的及时通过资料解析、座谈讨论等方式逐一解答,坚决杜绝理论学习“欠账”、“半生不熟”等现象。要定期梳理学习笔记,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最新指示精神,对照工作提示清单,及时查漏补缺,将党规党纪不缺项、不漏项的学懂弄通、入脑入心,不断推动理论深化“更入佳境”,真正学有所获。

声声叩问警示教育是否入脑入心,在持续增进“照镜正容、常鸣警钟”的自律劲头中时常反思,推动鲜活案例更加内化。正所谓,一个案例胜过千言万语,一份忏悔更能震慑人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矩。”警示教育从来不是摆样子、走过场,更不是听故事、看热闹,它是以“听得到、看得见”的沉浸式体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汲取案例的惨痛教训,时刻做到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的主客观因素,仔细对照《条例》内容,针对性的分析“案中人”什么时候、什么环节、什么行为违反具体哪项条例规定,清醒认识违纪的沉重代价,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要保持“见不贤而内自省”的谨慎态度,面对反面案例要躬身入局、反躬自省,强化抓前端、治未病,把自己、职责、工作摆进去,时刻警醒自己,生活中守住小事小节,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问题,持续推动案例内化,实现防微杜渐。

声声叩问以学促干是否落实落地,在持续增进“夙夜在公、矢志为民”的实干劲头中躬身力行,推动学用转化更见实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始于学、践于行的。每一项学习成果、每一份学习收获都不能简单地停留在笔记上、图片上和口头上,要真抓实干、起而行之,充分把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体现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规定,“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认识自己所在岗位应担的责任、面临的风险,时刻谨记自己“为什么出发”“为了谁出发”,将遵规守纪作为干事创业的最大底气,时刻心存敬畏,及时校准行为偏差,坚决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摒弃私心杂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切实把惠及民生、顺应民意、促进发展的事情一件件干好、一茬茬推进、一步步落实,真正把党纪学习成果转化为服务人民群众、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

发布人:想上稿的小夏 发布时间:2024-7-15 16:46 收藏 阅读人次:5555

初审:王嗣音 编辑:文小汇 责编:理理 我要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