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党纪学习教育临近结束,但“收官”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行百里者半九十”,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终身课题”,紧扣学纪知纪、明纪律己、守纪正身慎终如始、久久为功,推动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
以“学不倦”态度让党规党纪“习于常”,深学细悟、常修常炼确保“利剑高悬”的政治自觉“时刻在线”。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通过逐章逐条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不断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规范言行的衡量标尺,内化为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理论学习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广大党员要保持“学而不倦”的态度,增强学习《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强个人自学,将《条例》作为案头卷、枕边书随时翻阅、钻研,准确理解把握主旨要义,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同时注重集体深学、支部研学,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结合实际深入理解掌握,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以“省不止”劲头让党规党纪“印于心”,克己奉公、自省自律确保“警钟长鸣”的思想自觉“时刻在线”。我们党是靠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明纪者必先明己,只有真明己,方能深明纪。”广大党员要坚持党纪学习常态化,坚持融入日常,把《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党规党纪刻进心中、对照工作,借助共产党员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等线上平台和党风廉政教育基地等线下阵地,持续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时刻以典型案例为鉴为镜,感受贪腐之害,牢记前车之鉴,不断明底线、知敬畏,增强抵腐定力。要坚持抓在经常,时刻对照《条例》进行自我审视、对照案例进行自我剖析,聚焦党的“六大纪律”看一看自己是否守住了纪律和规矩,进一步明晰公与私的“警戒线”、是与非的“高压线”、情与纪的“分界线”,确保党规党纪时刻谨记于心、严守于行。
以“身不染”标准让党规党纪“践于行”,自我革新、知行合一确保“不越红线”的行动自觉“时刻在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项制度制定了,就要立说立行、严格执行,不能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写在纸上,把制度当“稻草人”摆设,而应落实在实际行动上,体现在具体工作中。党的纪律,既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广大党员要做好理论联系实际“文章”,始终把自己摆进去,时刻用党规党纪来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严格按照党规党纪要求堂堂正正做人、规规矩矩办事、公公正正用权,无论什么时候都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确保在政治上把握住方向、在权力上把握住原则、在行动上把握住小节。要始终把职责摆进去,在工作中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既在“八小时”内严以律己,也在“八小时”外慎独慎微,做到抵得住诱惑、守得住秘密、管得住小节、经得住考验,以务实的态度、扎实的作风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发展中担当作为、奋发实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