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改革征程上,我们要以民声为舵,定向改革航向;以民意聚力,汇聚改革动能;以民效问责,检验改革成果,确保每一项改革都精准回应人民期盼,实现改革红利最大化,让人民成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最大受益者。
扬“民声为号令”之“帆”,启航改革“邀民议”,让“改革蓝图”与“民意期盼”同频共振。改革之舟,唯民声可导航。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需将群众置于改革舞台中央,让群众成为改革的“出题人”。从田间地头的朴素愿望到城市街巷的民生诉求,每一声呼唤都是改革的风向标。党员干部应主动开门问策,搭建起“线上+线下”的民意直通车,确保改革议题源自群众、改革方案贴近群众。通过设立“改革意见箱”、开展“我为改革献一策”等活动,广泛收集民意,让改革举措更加接地气、聚民心。同时,强化民主监督,确保改革过程公开透明,让群众成为改革的“监考员”,共同守护改革的公正与纯洁。
秉“民意为检验”之“尺”,深耕实践“由民判”,让“改革答卷”与“民心评价”紧密相连。改革成效,最终由人民阅卷。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让群众成为改革的最终评判者。党员干部需深入一线,以“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的责任感,推动改革举措落地见效。通过建立健全改革成效评估机制,定期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将群众的评价作为衡量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指标。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敢于动真碰硬,立行立改,确保改革成果真正惠及民生、温暖民心。同时,注重总结提炼改革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支撑。
持“民利为归宿”之“灯”,照亮前路“惠民生”,让“改革红利”与“民生福祉”深度融合。改革之路,旨在增进民生福祉。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改革红利最大限度转化为民生福祉。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改革举措与民生工程紧密结合,聚焦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精准施策、靶向发力。通过深化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领域改革,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时,注重改革的普惠性、可持续性,确保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让人民群众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拥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共同书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辉煌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