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召开现职省领导“家庭式”廉政教育会,对现职省领导及其配偶、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开展廉政教育。“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之际,广大党员干部当以清廉家风涵养优良作风,让优良作风在家庭土壤中生根发芽,绽放出清正廉洁的时代之花。
以案为鉴,校准廉洁从政价值坐标。家风是映照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的明镜,更是检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试金石。近期,海南省开展的“家庭式”廉政教育会,通过集体廉政谈话、纪法教育专题辅导等形式,让党员干部及其家属共同接受思想洗礼,正是将家庭作为廉洁教育的“第一课堂”,推动廉洁理念从“一人知”到“全家明”的生动实践。从诸葛亮“静以修身,俭以养德”的诫子格言,到焦裕禄“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殊化”的家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红色基因中蕴含的廉洁智慧,是滋养家风建设的源头活水。党员干部应带头学习《习近平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论述摘编》,将“廉洁齐家”的要求融入家庭文化建设,通过共读廉政书籍、共赏家风故事、共话廉洁心得,让家庭成员在耳濡目染中强化廉洁意识,形成“以廉为美、以廉为乐、以廉为荣”的价值共识。同时,要常照“警示镜”,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旁听职务犯罪庭审等方式,让家庭成员深刻认识到“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道理,在思想深处拧紧“总开关”,自觉抵制特权思想和享乐主义的侵蚀。
以规立家,构建拒腐防变制度防线。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家风建设不仅需要道德自律,更需要制度他律。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将“廉洁齐家”列为党员干部的基本规范,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家风不正行为明确处分规定,党内法规为家风建设划定了不可逾越的红线。构建制度防线,首先要织密“责任网”。党员干部作为家庭的“主心骨”,必须履行好家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廉洁齐家纳入家庭议事日程,与家庭成员共同制定家规家训,明确行为边界和纪律要求,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建立亲属从业行为报告制度,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等行为进行严格规范。同时,党组织要将家风建设纳入干部日常监督管理,通过廉政家访、谈心谈话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将监督触角延伸到“八小时外”。其次,要筑牢“防火墙”,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扎紧权力运行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亲情在规矩中升华。
以身作则,凝聚风清气正社会力量。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家风建设绝非纸上谈兵,而是体现在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中。党员干部带头践行廉洁自律,以实际行动为家人树立榜样,才能让清廉家风在传承中焕发新生机。行动引领,要从“小事”做起。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在日常生活中,党员干部应自觉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不接受礼品礼金,不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便利。同时,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坚决抵制铺张浪费、攀比炫富等不良风气,以优良作风带动家庭风气向上向善。更要从“大事”抓起。党员干部在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必须坚守原则底线,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要教育亲属子女摒弃“背靠大树好乘凉”特权思想,鼓励他们通过辛勤劳动实现人生价值,共同守护好家庭的“廉洁之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