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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问于民”把事办到群众心坎上

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乌龙镇纪委 何仁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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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为民办事不是抽象的口号,而是体现在柴米油盐的琐碎里,落实在对群众急难愁盼的解决中。对于党员干部而言,办好民生实事,关键在于走好群众路线,以“问需于民、问策于民、问效于民”的“三问”工作法,让政策举措更贴民心、更有温度,让为民服务的每一步都沾满“烟火气”,真正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办到群众心坎上。

问需于民察实情,让办事方向“贴着群众走”。“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为民办事的前提,是精准掌握群众的真实需求。若是脱离群众“拍脑袋”决策,即便投入再多精力,也可能与群众期盼背道而驰。党员干部要主动走出办公室,走进街巷里弄、田间地头、企业车间,在与群众的“拉家常”中摸清需求,在观察群众的“日常事”中发现痛点。可以是清晨到菜市场问问菜价涨跌,了解群众“菜篮子”是否拎得轻松;可以是傍晚到社区广场聊聊养老就医,知晓老年人“养老钱”是否用得安心;可以是农忙时到田间地头问问收成销路,掌握农户“钱袋子”是否鼓得实在。这种“零距离”的问需,要拒绝“走马观花”的形式主义,不搞“预设答案”的刻意调研,而是以真诚的态度倾听群众的“心里话”,记录群众的“烦心事”。唯有如此,才能精准锁定民生需求的“靶心”,让为民办事的方向始终与群众期待同频,让政策的“供给”精准对接群众的“需求”。

问策于民聚民智,让办事方法“跟着群众想”。“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也是最好的老师。”民生问题千差万别,解决办法也需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党员干部虽然有政策理论优势,但在具体问题的解决上,群众的实践经验往往更接地气、更具实效。问策于民,就是要放下“干部架子”,以小学生的姿态向群众学习,让群众从“旁观者”变为“参与者”,让为民办事的方法充满“烟火气”。在老旧小区改造中,不仅要告知群众改造方案,更要征求群众对户型调整、设施配套、绿化布局的意见,让改造后的小区更符合居民生活习惯;在乡村产业发展中,不仅要带来外部的技术资源,更要倾听农户对种植品种、销售渠道、品牌打造的想法,让产业发展真正贴合当地实际;在基层治理中,不仅要完善制度规范,更要收集群众对矛盾调解、社区服务、文化活动的建议,让治理举措更得民心。通过座谈会、意见箱、线上问卷等多种形式,把群众的“金点子”汇聚成解决问题的“好法子”,让为民办事的过程成为凝聚民智、汇聚民力的过程,让政策举措更具生命力与执行力。

问效于民知得失,让办事成果“由着群众评”。“办事效果好不好,群众心里有杆秤。”为民办事的最终评判权,始终掌握在群众手中。若是只注重“办了事”,不关心“办得怎么样”,不听取群众的反馈意见,就可能陷入“自我感觉良好”的误区,导致民生工作“虎头蛇尾”。要建立“问效于民”的反馈机制,让群众成为办事成果的“裁判员”,以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的“试金石”。在政策落实后,要及时回访群众,问问就业帮扶政策是否真正帮到了失业人员,问问教育惠民措施是否切实减轻了家长负担,问问医疗保障改革是否有效缓解了群众看病难问题。对于群众认可的,要总结经验、持续深化;对于群众不满意的,要查找问题、及时整改,不回避短板、不遮掩不足。这种“敞开大门”的问效,拒绝“自说自话”的总结报告,不搞“蜻蜓点水”的回访调研,而是以坦诚的态度接受群众评价,根据群众意见优化工作。唯有如此,才能不断校准为民办事的“偏差”,让民生工作始终朝着群众满意的方向推进,让为民服务的成果真正惠及每一位群众。

“问需、问策、问效”,看似简单的“三问”,实则是党员干部践行初心使命的生动体现,是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党员干部当始终把群众需求放在首位,把群众智慧融入工作,把群众评价作为标准,让为民办事充满“烟火气”,从而赢得群众的信任与支持。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应怀揣“三问”之心,办好每一件民生实事,让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发布人:杜小荷 发布时间:2025-10-12 11:05 收藏 阅读人次:11867

初审:李爱国 编辑:李一画 责编:亦风 我要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