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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好新的法治“赶考之路”

江苏省南京市委组织部 林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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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广大党员干部应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提高全面依法治国能力和水平,当好全面依法治国的“排头兵”,走好新的法治“赶考之路”。

  “法者,治之端也。”从新中国成立开启法治中国建设新纪元,到第一部宪法通过,到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再到党的十八大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在革命、建设的过程中对“法治中国”进行了接力探索,为我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提供了最坚实的保障,实践充分证明,无论是实现民族独立还是推动改革发展,无论是增进民生福祉还是维护社会稳定,我们都离不开法治的力量。国无恒强无恒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步入新时代,党员干部更当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多思多悟、常学常新,树牢法治观念、提升法治素养,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奋力开辟全面依法治国新境界。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实践发展永无止境,立法工作也永无止境。当前,无论是民生保障、数字经济、生物安全等重点领域的立法空白,还是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再上新台阶,都在呼唤着我们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加快完善法律制度。“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我们要始终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立足我国基本国情、顺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必然选择,要始终坚持在扎根中国文化、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中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将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切入点,从客观实际出发打通“堵点”、畅通“痛点”、补上“断点”,不断在立法修法上聚集社会热点、回应民生关切,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组织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综合运用教育培训、用人导向、考核评价、监督管理等方式,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秉持“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的信念,把厉行法治作为干事创业的“基准线”,把依法行政、依法用权视为政治上成熟的重要表现,用法治思维完善执政理念,用法治素养提高执政能力,用法治水平改进工作成效。更要增强“法治担当”,信仰法治、尊崇法治,积极发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的作用,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让法治精神浸润人心,让法治风尚蔚然成风。唯有如此,方能真正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发布人:金陵一叶 发布时间:2022-2-15 22:27 收藏 阅读人次: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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