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之大事在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看,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看,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是应变局、开新局的“压舱石”。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日益成为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村级小微权力虽小,但直面群众、关系民生,群众最关切,感受也最深切。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首要职责,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探索实施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把监督触角延伸到“最后一米”,找准监督“小切口”,解决民生“大问题”。
一是盯紧关键少数。加强对村级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坚持抓早抓小,用好谈话函询、日常检查、提醒教育等方式,及时纠正村级干部行为问题,规范村级干部履职行为。探索实行村级干部“污点”记录制度。把村级干部侵占集体“三资”情况列入其中,按照“一人一档”,建立起干部廉洁履职诚信档案数据库,作为督导考核的重要依据。发挥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组织村级干部集中学习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把好用权“方向盘”、系好廉洁“安全带”。
二是规范承包合同。开展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清理规范工作,对于加强农村资产管理、推进扫黑除恶、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具有重大意义。纪检监察机关要针对口头约定、内容违法、条款不完善、承包款显失公平、合同期限过长、信访反映问题突出等“问题合同”清理情况开展回头看监督,从源头上破除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压紧压实村居责任,村级经济合同指定专人归档、保管。纪检监察机关定期进行长效检查,对有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严格问责,让村级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三是严肃查处腐败。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与民争利、强占掠夺、欺压百姓、贪污挪用等涉及“三资”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直查快办,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同时,积极拓展网络、微信等举报平台,变被动为主动,变上访为下访,通过入户寻访,深入摸排等方式,深挖问题线索,建立广视角主动收集机制,确保举报渠道畅通。坚持常态化通报曝光典型案件,及时向村居干部传递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形成不敢腐的氛围,强化震慑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广大村级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通过这些“三资”监督的“小切口”,给农村小微权力戴牢“紧箍咒”,赢得“三资”监督成果的“大改变”,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