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肃北县认真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及相关配套法规,不断完善全县公务员管理机制,统筹推进全县公务员职级晋升、调任转任、录用登记、工资管理及待遇落实等日常管理工作,以高标准、高质量推动全县公务员队伍建设工作全面提质增效。
狠抓政策法规执行,着力提升公务员日常管理水平。持续加强政策法规学习,严格把关调任登记审核,全面掌握调任登记范围、对象、条件及程序,对照调任登记资格条件,逐项核定拟登记人员使用编制、进入渠道、身份类别等信息,确保相关材料真实有效、齐全完备。进一步规范借调人员管理,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清退违规借调乡镇机关工作人员23名,切实保障乡镇公务员队伍的基本稳定。注重做好人员动态管理,加强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维护,定期对在职人员的“三龄两历”、考核结果、受奖惩等情况进行更新维护,实现公务员“进、管、出”动态管理。
细抓招录培育选调,着力提升公务员综合能力素质。着眼于全县公务员队伍建设实际,在充分研判的基础上,严格执行编制核准管理要求,结合公务员专业结构、文化程度、年龄层次、人员增减等现状,本着缺什么、招什么的岗位需求,科学制定公务员招录计划。积极做好年轻干部培养工作,在思想教育方面,将年轻公务员政治意识、廉政意识培养锻炼作为年轻公务员教育培训的基础,坚持每年开展1次预防提醒谈话、组织观看1次警示教育片,引导年轻公务员增强纪律规矩及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制定出台《肃北县进一步规范公开选调工作的通知》等制度,有效促进公务员队伍之间沟通交流,尤其对乡镇工作满5年的公务员,有计划地在县直部门和各乡镇之间交流。
强抓正向激励举措,着力提升公务员干事创业激情。严格落实公务员职级晋升正向引导,为避免在职级晋升过程中形成晋升“天花板”,将公务员职级晋升年限提高为满3年以上,并明确指出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不能简单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也不是达到最低任职年限就必须晋升。积极开展考核评价激励举措,先后对工作业绩突出、成效明显、作风务实的594名公务员晋升职级;对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145名公务员及30名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公务员进行嘉奖、三等功奖励,落实一次性奖金30.75万元。探索实施基础服务保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租房保障范围准入标准的实施方案》等倾斜性政策,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引进、工资福利待遇、子女入学及配偶安置等激励政策,做到对外来公务员既能吸引又能留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