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求是》杂志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坚定不移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更好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
纵观百年党史,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开始,历经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我们党领导人民取得了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胜利,中国人民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中国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和其他各项基本权利保障不断向前推进,中国人权事业“一直在路上”。
既要继往开来,又要统筹兼顾,把握“两个大局”。唯物辩证法发展观认为,“要把事物如实地看成是一个变化发展的过程”,联系观认为“任何事物同周围的事物存在普遍联系”,这要求我们要认识到我国的人权事业发展历史脉络和时代任务,也要把我国的人权事业放到世界大环境中考虑,坚持与时俱进、统筹兼顾,把握好国际国内两个大局。从纵向上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我国人权事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现在我国开启了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人权事业各个方面需要稳步推进;从横向上看,国际上我们处于世界人权事务大环境中,我们要积极融入世界人权治理事务,掌握我国人权事业的话语权和主动权。基于此,我们要紧紧围绕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继续发扬“六个坚持”,把我们的人权事业发展得更好,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为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作出了中国贡献、提供了中国方案。
既要法治建设,又要宣传弘扬,做强“两个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实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我们要把法律和道德的力量、法治和德治的功能结合起来,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加强法治建设,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加强宣传引导,做到法治和德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建党一百年来我国人权事业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是也要清楚认识到我国人权法治保障和宣传保障方面还需加强。一方面,我们要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健全人权法治保障机制,实现尊重和保障人权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链条、全过程、全方位覆盖,做强法治保障。另一方面,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多种场合广泛开展人权宣传和知识普及,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良好氛围,做强宣传保障。
既要推动治理,又要开展斗争,做到“两个主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中国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这是在大变局中新型开放大国的战略选择,并由此形成新型开放大国的全球观,这决定我们必须积极参与全球人权事务。一方面,我们要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坚持平等互信、包容互鉴、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理念,推动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要积极参与联合国人权事务,广泛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开展国际人权交流合作,发挥建设性作用。另一方面,要主动着力讲好中国人权故事,运用形象化、具体化的表达方式,增强当代中国人权观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要最大限度凝聚国际人权共识,占据人权道义制高点。要指导海外中国企业增强人权意识和自信,有效应对一些西方国家策划的人权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