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组织是落实党在农村全部工作的“最后一米”,肩负着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艰巨使命,承担着繁重的工作任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指出,要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成果,推动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把村级组织和村干部从形式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基层减负要在减轻事务负担、规范挂牌出证、抓好组织实施上下足功夫,真正为基层松绑解压,切莫造成“减负”变“包袱”、“越减越负”的反向局面。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村级组织往往承接着各级交办的各类工作任务,每日陷在冗杂繁重、细小散碎的事务中,难以把主要精力集中在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上。归根结底,是工作事务范围不够明确。“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明确范围是减负的“出发点”,村级组织与村干部主要负责方针政策的落实宣传、自身与群众的建设、村级发展壮大的实现等,是“三农”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根据基层实际找准定位。其次,对于必要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要坚持创新村级组织工作方式,建立健全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分流机制,做好提质赋能的“加法”。创新作为减负的重要手段之一,要遵循实际、因势利导,严防“伪创新”滥竽充数,更不应该纳入目标考核强制推行。村级组织考核是基层干事为民的“指挥棒”,不能成为给基层增负的“砝码”。在制定考核评价机制时不能偏离靶心,眉毛胡子一把抓,要以解决实际问题、让村民群众满意为导向,拿掉“考核过多、留痕过度”的负担。
村级组织是农民群众跑腿办事的“最近距离”,一段时间以来,村级组织和工作机制挂牌名目繁多问题始终存在,变相加重了村干部工作负担。挂牌不仅是立于表面的识别工具,更代表着一份职责与义务。村级工作机制和牌子的精简首先要走出“不挂牌就是不重视”思想误区,不把“挂牌子”和“干工作”划等号,并及时摘下不必要的牌子、制度,优化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服务设施布局,建立精简、统一、效能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做到有机制有服务、有挂牌有职能。挂牌的规范也是村级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规范,如今诸多“奇葩”证、循环证、重复证登上新闻热搜,村级组织也是本着利民便民的原则,无奈成为这类证明的“生产基地”之一。破除此类问题,党政群机构要主动作为,在规定程序内最大限度减少村级组织出具证明事项,建立完善的证明开具流程,确保村级组织出具证明在法律法规和职权能力范围内,开具的证明要准确、便民、高效,真正让“减证便民”行动落到实处。
基层减负的关键在于抓落实。“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抓不好落实,再好的目标也只是镜中花、水中月。贯彻落实《意见》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做好“领头羊”,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统筹各涉及部门协调推进村级组织减负工作。同时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负担常态化监管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保证减负方向“不跑偏”。村级组织自身也要增强能动性,主动配合,认真落实,把减轻工作负担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动力,以更加奋发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组织村民群众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推动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