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对于扎根在基层的党员干部来说,不断夯实理论知识固然重要,但身边人、身边事的影响更为深刻和直接,让我们主动“以案为鉴”做到修身正气,真正锚定正确方向、摆正奋斗姿态,以更好的精神面貌干事创业,写出更多更优秀的“示范案例”。
学“正向案例”同频“高山安可仰”的触动,看齐榜样形象“正己身”。“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一路走来,党史里的“清廉故事”总是能带给人内心的触动与同频,王进喜给全家定下“公家的东西一分也不能沾”,焦裕禄严肃要求儿子“看戏必须买票”,朱德“十数年实无一钱”,习近平总书记十人调研只点“四菜一汤”……榜样人物、廉洁故事,既能激荡我们心中的力量,也是引路的“风向标”。广大党员干部当学“正向案例”同频“高山安可仰”的触动,一以贯之加强道德修养、把握“严以修身”的基本要求,牢记“德正则事业兴,德厚则根基深”的道理,真正从思想上固本培元、完善高尚人格,在看齐榜样人物中“正己身”。
思“警示案例”领悟“木受绳则直”的深意,常存敬畏之心“知是非”。“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递进,不仅把宣传教育挺在前、更做到监督问责强有力,真正是以“零容忍”态度让投机者无机可乘、让涉险者难以得逞、让触法者必受严惩,净化了政治生态、也激荡了清风正气。“以案促学”作为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更是敲响“警示之音”的重锤响鼓,广大党员干部当思“警示案例”领悟“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的深意,永远感受严肃执纪带来的震慑力,既要站稳立场、亮明态度,绝不“沾边”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同时也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高雅的追求,在淡泊静心中感受俭朴的魅力、追求清新的人生,真正常存敬畏之心“知是非”。
写“示范案例”激发“志士勇担当”的志气,保持满格状态“树标杆”。“乔木亭亭倚盖苍,栉风沐雨自担当。”正向案例投映着一个人的清廉本色、自律修为、党性觉悟,而警示案例则告诫着世人对规矩无敬畏之心、尊崇之心,就容易被诱惑侵蚀、就容易走入歧路。而如何写好自己的人生“答卷”,还得提笔见真心、下笔有力量,广大党员干部当用心写好“示范案例”激发“志士勇担当”的志气,在“以案为鉴”获得指引和启迪,始终以更严标准、更高要求、更实作风砥砺自己,自觉做遵规守纪的明白人、做冲锋在前的实干手、做攻坚克难的排头兵,永远涵养“风雨不动安如山”的定力、展现“舍我其谁勇向前”的决心,在实践中历练、成长、收获,真正让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影响一生,保持满格状态“树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