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规定》的出台,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的重要举措。农村基层干部身处乡村治理第一线,其廉洁履职状况直接关系到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成效。各级党组织要以《规定》为遵循,立起标杆、守住底线、筑牢防线,切实推动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真正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强劲动力。
立起思想标杆,以理论武装为基,让廉洁履职内化于心。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农村基层干部只有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才能在各种诱惑和考验面前保持清醒头脑,坚守廉洁底线。当前,部分农村基层干部之所以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究其根源,就在于思想上的“总开关”没有拧紧,理想信念动摇,价值观念扭曲。因此,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推动农村基层干部学深悟透、入脑入心。一方面,要将《规定》纳入农村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线上学习等多种形式,让干部深刻领会《规定》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另一方面,要注重运用身边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农村基层干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自觉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将廉洁履职的要求内化为思想自觉和价值追求。
守住行为底线,以制度约束为纲,让廉洁履职外化于行。制度是最稳定、最持久的约束,是规范权力运行、防止腐败滋生的有效手段。《规定》围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各个环节,明确了行为规范和纪律要求,为农村基层干部划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仍有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存在侥幸心理,对制度规定置若罔闻,肆意践踏纪律红线。因此,各级党组织要强化制度执行,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织密监督网络。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等基层监督力量的作用,让群众参与到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中来,实现监督全覆盖、无死角;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乡村建设项目招投标、惠农政策落实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形成有力震慑,让制度的刚性约束转化为农村基层干部的自觉行动,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筑牢纪律防线,以监督执纪为要,让廉洁履职固化于常。监督执纪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的关键环节。只有通过严格监督执纪,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农村基层干部的违规违纪行为,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当前,农村基层监督执纪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监督力量分散、监督手段单一、问责力度不够等,导致一些农村基层干部的不廉洁行为未能得到及时有效查处。这不仅损害了群众利益,也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因此,各级党组织要整合监督力量,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联动的监督体系,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一方面,要创新监督方式,充分运用大数据、信息化等手段,提高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另一方面,要注重做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通过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教、以案促建,完善制度机制,堵塞监管漏洞,推动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