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新时代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基本遵循,为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各级党组织要认真遵照执行条例,科学运用选拔任用的“加减乘除”法,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巧用“加法”,提高选拔标准。党政领导干部关乎领导班子的形象和风气,关系着事业发展的全局。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提高选拔标准,拓宽用人视野,把“信念坚定”摆在首要位置,提拔重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干部,重点突出“主动敢于担当”“三严三实”“真抓实干”“历史使命感”“四个廉洁”的基本条件,树立干部选拔任用新导向,为党组织培养选拔高素质的干部。
善用“减法”,调整干部队伍。新修订的条例中强调,“要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进行调整,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情况,深入了解干部工作状态,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加强审核把关,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准确把握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人员,及时对不适宜干部进行调整,落实干部问责和惩处制度,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常用“乘法”,创新制度规范。条例要求要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围绕建立健全干部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体系,推动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各级党组织要对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进行严格规范,出台相关配套制度,以问题为导向制定工作细则,创新工作举措,层层压实责任,在各个关键环节上对干部进行“全面体检”,减少干部选拔的随意性,推动选人用人朝着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以制度创新驱动选拔工作迈上新台阶。
敢用“除法”,严格纪律监督。条例要求要切实加强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纪律监督,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为此,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健全科学的监督管理机制,自觉遵守纪律接受监督,把贯彻执行条例置于班子内部监督之下,置于上级党组织的监督之下,置于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之下。在选拔过程中严肃工作纪律,特别是对裸官、带病提拔、火箭升官等问题进行严格监管,发现问题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提升条例的权威性和执行力,确保选人用人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