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吸收融汇近年来我们党在选人用人方面的成功经验,明确突出“树立注重基层和实践的导向,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成为选人用人的“功”“守”“道”。
能上能下,英之才皆为所用,才能“功”克难关。良才善用,有能者居之。当前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需要敢于向积存多年的沉疴顽瘴开刀,敢于触及深层次利益关系和矛盾,大胆使用“李云龙式”的干部。在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面前,地方党政既需要兢兢业业、埋头苦干的“老黄牛型”干部,也需要一批政治过硬、敢想敢为的改革“闯将”。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突出能者上、庸者下的导向,为想干事、敢干事、能干事的干部,营造积极向上、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使其专注一心,为人民为事业而奋战;让不能为、不想为、不敢为的干部腾出“位置”,为贤者让位,激励主动作为,促进完善能上能下的选拔机制。
事业为上,用英雄不问出处,才能“守”筑底线。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打破“唯身份论”,突出“拓宽选人视野”,无论五湖四海,要打开视野,不拘一格,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注重从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及社会组织中发现选拔。我们要坚守用人底线,始终保持思想纯洁、政治纯洁、作风纯洁,用人不唯亲,举人不避贤,知其人,料其事,为地方党政发展需要严格把好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
正本清源,不以“形式”论英雄,才能正“道”直行。回归本真,在于找回为人民服务的初心。选好用好干部,是为了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必须要树立浩然正气,讲究公正正义,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给敢干事创业的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提供“容错纠错”机会。《干部任用条例》明确指出,“对符合有关规定给予容错的干部,应当客观公正对待”,这要求我们对于改革创新中出现的失误,要以开放的心态给予包容,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共同监督,使对犯错的客观评价更加公正合理,这样才能坚定广大领导干部改革创新的决心,增强他们推进改革创新的底气。同时,开辟出多方位评估绩效渠道,不唯“GDP”,突出实绩导向,只要是干部带头务实,回归为民,致力于解决问题,用最少成本追求最大效益,对于这类干部要激励鼓舞,让广大干部感受到“温暖”,释放出更多的工作活力和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