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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降机式“并行”激励基层干部担当

重庆市合川区龙市镇人民政府 岳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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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规定》拓宽了公务员晋升路径,同时也将原来只晋升的“单行道”变成了有来有去的“双向道”,升降机式“并行”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

       改革之前,基层公务员职务晋升犹如“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竞争异常激烈,因而,一些干部为求“进步”,不惜跑官、要官、买官,污浊政治生态;一些干部多年未有级别变动便觉得自己 “到头了”,于是心生倦怠,人浮于事。最主要的原因在于职数一定的情况下,上去之后就算“坐等退休”,只要不犯错误,就会一直占着“位置”,“官本位”思想严重,造成“下面的人上不去”的局面,久而久之,“不担当”“不作为”的现象比较突出。

       《规定》的出台打破了基层公务员职级晋升的“天花板”,拓宽了路径,还明确提出公务员晋升职级的五条基本条件,要求“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不是达到最低任职年限就必须晋升,也不能简单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体现正确的用人导向”。只有当公务员达到这些基本条件的时候才有资格晋升,“鲜明的用人导向”将不断激励广大基层干部担当、奉献、作为。

       一些人错误的认为“职数的增加”,自己必定能够从中“分得一杯羹”,甚至想入非非,坐等“天上掉馅饼”。然而,这样的事情是断然不会发生。《规定》是经过反复酝酿,充分论证才公布于众的,各层级合理的职数设置、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是保障《规定》运行的“护花使者”,“职数的增加”完全不可能成为一些干部想钻就能钻的“空子”。

       突破“天花板”“能上”是《规定》的鲜明特征,同时“能上能下”也是此次改革的又一大亮点。“不能胜任职位职责要求的、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受到降职处理或者撤职处分、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都将按照规定降低职级。动态管理公务员职级,将晋升通道建设成为“双向车道”,优胜劣汰的同时,也激励着广大干部积极作为。

       因此,广大干部要有清醒的认识,要想在职务、职级上“进步”,就得按照《规定》的要求对标对表,“天上掉馅饼”的事情不会再发生,“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的职级将会越来越低,甚至被清除出公务员队伍,“想担当、想作为”的干部即便是职务上不去,职级也会一步一个台阶。

       总而言之,“能上能下”式职务与职级并行晋升路径,不仅能够提高公务员职业回报率,还能够破除“官本位”思想,遏制腐败滋生。广大公务员看到努力就有回报的前景,必然在“能上能下”的奖励处罚机制激励下奋发作为、努力进取。

发布人:yc20190318 发布时间:2019-3-29 09:02 收藏 阅读人次:3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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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yxzzb发布时间:2019-3-29 09:38

将原来只晋升的“单行道”变成了有来有去的“双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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