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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好考核“三问”

贵州省遵义市委组织部 冉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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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政之要,首在得人。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考核条例》),为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做好新时代干部考核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学习贯彻宣传好《干部考核条例》精神,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就应在做好干部考核工作中,回答好“考核什么”“怎么考核”“怎么运用考核结果”这三个问题,以强化考核推动树立起重实绩、强担当、促作为的鲜明导向,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风向,不断提振广大干部干事创业激情。

  弄清“考核什么”,精准考核尺度。《干部考核条例》规定,要根据不同岗位职责要求,明确不担当不作为的具体情形和评价标准;明确考核实行分级分类考核,等等。这些,是对“考核什么”的具体要求。这就要求,要科学设置考核指标、细化考核内容、明确考核标准,努力做到差异化、精准化考核评价干部。在考核内容上,要坚持党中央倡导什么、强调什么就考核什么;在评判标准上,要旗帜鲜明把政治标准贯穿干部考核工作始终,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干部实施“一票否决”;在考核依据上,要把干部履职尽责、解决问题、工作实绩作为考核内容和评价依据。通过精准考核标准,不断提升干部考核工作质量。

  明晰“怎么考核”,改进考核方法。科学的考核标准,是考准考实干部实绩的基础。要让干部考核真正科学、实用,就要在考核方法上下功夫。《干部考核条例》明确了干部考核主要包括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4种方式,对开展考核工作作出了总体设计和具体规范,增强了考核工作的完整性和系统性。抓好干部考核,就要坚持把全面、历史、辩证评价干部的要求贯穿干部考核始终,坚持把考核功夫抓在平时、落到一线,改进民主测评、民意调查等方法,坚持用好谈心谈话、实地调研等做法,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到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接触干部,不断提升干部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强化“考核运用”,激发担当作为。考核本身不是目的,重要的是通过考核,坚持奖优惩劣,凝聚起推动改革创新的合力。这就要求,要把对干部的考核结果与干部职务晋升、激励约束、追责问责等有机结合,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综合分析研判考核结果,使政治坚定、奋发有为、清正廉洁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鼓励,对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进行咬耳扯袖,对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严肃进行追责问责,让干部考核成为“硬杠杠”。通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培养造就更多推动改革发展的“实干家”,凝聚形成推动新时代创新创业的强大合力。
发布人:半坡散人 发布时间:2019-4-29 11:03 收藏 阅读人次: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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