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是党组织的细胞,只有党员的健康发展才能让党组织拥有健康的体魄。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从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方式、程序等方面作出了规范,对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激发党组织的生机活力,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笔者认为,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应该以“三心二意”的姿态,祛除“病变细胞”,驱动党员教育管理新引擎。
教育党员当有“齐心”。“爱子教之以义方”。党员作为基层党组织发展、培养党员,就犹如慈父慈母对子女的教育,要教育他们走正道、做正人、干正事。《条例》明确了教育的基本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正道”,突出了党性教育和政治理论教育,旗帜鲜明,目标明确。教育党员不仅仅是党组织的事,也不仅仅是党员的事,党员不积极,是“填鸭式”的教育,党组织不履职,是“荒漠式”的教育,都难以达到教育成效最大化。这就要求广大党员上下齐心,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通过集中教育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组织培训和经常性教育相贯通,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
服务党员当有“热心”。“君子贵人贱己,先人后己”。党组织应当在从严管理的同时,以诚挚的态度,热情的服务帮助党员解决问题和困难。《条例》明确规定了党组织的服务功能,要求党组织在日常生活中关心党员的思想状况和心理状况,经常开展谈心谈话,让党组织成为党员可信赖倾诉对象。同时《条例》要求党组织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激励关怀帮扶党员,通过送学上门、走访慰问等方式关心老党员、困难党员,让党组织成为党员温暖的“家”。
监督党员当有“决心”。“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夯实党组织的基础,党组织就应当有刮骨疗伤,壮士断臂的决心,不断强化对党员的日常监督,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切实保证党的纯洁性。《条例》通过实行事前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谈话提醒;实行事中监督,发现与党章要求不相符的情节较轻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帮助改进提高;对不符合条件,经教育仍我行我素,死性不改的,坚决予以除名,保证党组织基础稳如泰山。
管理党员当有“新意”。“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水渠有“活水”才能清澈见底,同样,党员管理有“新意”才能使党组织充满活力、朝气蓬勃。《条例》不仅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费收缴、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等方面中提出了明确要求,还创新提出可根据不同群体党员“因材施教”,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规范党组织关系管理,鼓励和引导党员参与志愿服务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平台,对党员实行信息化管理。“新意”极大激发了党员参与管理的热情和激情,进一步促进了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
保障党员当有“诚意”。“至诚则金石为开”。有诚心诚意,金石为之开裂,在工作中给予重要的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才能使的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才能使得《条例》在基层落地生根。《条例》以极大的“诚意”,从合力、人力、物力、财力、动力五方面给予了极大的支持。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要求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配备了相应的人才和运作平台,在软件和硬件上给予了充分保证;在工作经费上给予了经费支持和保障,形成了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在考核机制上明确了责任,以压力促动力,确保《条例》在基层开花结果。
《条例》以“三心二意”驱动了党员教育管理的新引擎,使中国共产党这艘航母在引领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这条航线上走得更稳,行得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