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尤其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员教育管理的重中之重。学得好不好,关系重大,影响深远。而当前,部分党员常常厌学,甚至不学,以至逃学,使学习成为党员教育管理中的“老大难”。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加强新时代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方式、程序等作出制度规范,对于破解党员“厌学”难题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用“贴地飞行”,打破“厌学”魔障。《条例》要求,党支部应当每月开展1次主题党日,贴近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开展志愿服务等。党员学习过程中,要注重“贴”,贴思想,贴实际,这样才能精准施策,有的放矢,避免学习上的形式主义。同时,《条例》也明确了加强政治理论教育、突出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等七项党员教育管理的基本任务,其中有一项即注重知识技能教育,也就是要根据党员岗位职责要求和工作需要,组织引导党员学习掌握业务知识等,同样也是强调了要结合党员的工作实际,不能“漫游式”学,闭着眼睛学,要紧贴思想与实际,融化“厌学”的坚冰。
用“现代方式”,根治“不学”顽疾。《条例》指出党员教育管理信息化要:“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推进基层党建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不断提高党员教育管理现代化水平。”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推进党员教育管理网站、移动客户端等平台一体化建设,打造党务、政务、服务有机融合的网络阵地,有利于党建教育管理工作事半功倍,更有利于整合碎片化时间,堵住部分党员“没有时间”学的借口,变“不学”为“易学”“乐学”。
用“硬核举措”,斩断“逃学”尾巴。《条例》指出,发现党员有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和纪律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以及群众对其有不良反映的,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学习问题,既是工作问题,也是作风问题,更是纪律问题,“逃学”显然是有违组织纪律的,对此,《条例》给予了类似“逃学”等不老实的党员以强硬的回应,从提醒谈话,到批评教育和帮助整改,再到限期整改,最后按程序予以除名,循序渐进,由弱到强,举措十分“硬核”,对于解决部分党员“逃学”的问题大有裨益。
从“学”字抓起,深入学,结合实际学,创新方式学,学精学透,学深学懂,在“学”中,把党员教育管理举措落到实处;在“学”中,永葆党员干部的政治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