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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的“标尺”

山东省招远市委组织部 姜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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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管理干部要求,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根据党内法规等基础上修改完善的,对于全面加强和系统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如果说以什么样的标准选人、选什么样的人是干部工作的首要问题,那么怎么样保障选好人、用对人就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要解决的问题,因此要用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这把“标尺”,对标划线,根据《办法》要求规定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明确政治方向,划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的“主旨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治方向是党生存发展第一位的问题,事关党的前途命运和事业兴衰成败。”只有政治方向明确了,党的工作才能站在党和人民事业大局的高度上认识现象、把握本质、解决问题。《办法》明确指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导向,突出政治监督,从严查处违规用人问题和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严肃追究失职失察责任,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生态。学习领会《办法》精神内涵,首先要把握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工作的主旨线,以此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实践,保障工作不偏轨。

  突出工作重点,划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的“下划线”。“举网以纲,千目皆张”,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都要懂得抓住关键,正如提起渔网的大绳后其他的网眼才会张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工作亦是如此,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要划出监督检查工作重点的下划线,有的放矢。《办法》列出5项监督检查重点内容,明确监督检查工作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情况、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情况、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规定情况、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情况、促进干部担当作为情况等5方面的工作重心。学习把握《办法》的内容,明确监督检查工作的关键,才能更好发挥干部选拔任用的积极作用,推动选人用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对于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具有重要作用。

  落实责任追究,划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的“警戒线”。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只有落实责任追究,才能保障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办法》列出了责任追求的7项规定,明确指出对违规选人用人问题,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参与决策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以及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考察组有关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等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都要承担相应责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工作仅有制度的完善还不够,还应划出责任追究的警戒线,强化责任意识,针对落实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倒逼工作取得成效,按照《办法》要求落实到位,规范监督检查工作,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担当方见忠诚,落实彰显本色,要严格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在深刻领会《办法》内容,准确把握《办法》精神的基础上,做好新时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工作。
发布人:姜 辰 发布时间:2019-5-29 09:25 收藏 阅读人次: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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