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没有规矩不成其为政党,更不成其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开展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就需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明“规矩”中抓落实,在讲“规矩”中成“方圆”。
要见思想,把“规矩”内化于心。对党组织而言,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重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把《条例》作为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的根本依据和基本遵循,不折不扣贯彻好、落实好,把党员教育好、管理好,让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更强,让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更好。就党员个人而言,要树立讲规矩的底线思维,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着力加强自身党性锻炼,坚决反对破坏规矩、无视底线的行为,在一言一行中做到讲规矩、守纪律,始终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始终坚定理想信念。“规矩”既有外延、又有内涵,要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才能用坚强党性修正思想偏差,进而实现融会贯通、知行合一,真正成为一名新时代合格的共产党员。
要见行动,将“规矩”外化于行。党组织是教育管理党员的责任主体,承担着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党员的职责,如何用好《条例》、讲好“规矩”、担好使命,是各级党组织必须思考和解决的重要课题。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条例》明确的内容,全面统筹、整体把握,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不断增强党员教育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引导广大党员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努力建设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党员队伍。党员干部要把《条例》作为思想底线和行为准则,切实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一方面,主动参加党组织开展的学习培训活动,自觉履行党员义务,严格执行和落实党的各项规章制度,真正把规矩和纪律落到实处;另一方面,要校准人生航标、修正思想偏差、改正错误行为,多做为党尽责的实事,常做为民造福的好事,用实际行动擦亮共产党员的“标签”,以实际业绩赢得广大群众“点赞”。
要见成效,用“规矩”律己及人。“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作为“排头兵”和“领头雁”,在严格要求身边每一位党员的同时,必须首先严格要求自己。要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切实做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为其他党员树好标杆、作出典范。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在教育管理党员的同时约束好自身,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时刻不忘讲“规矩”,持续不断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最大程度激发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永葆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实际行动推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普通党员要做到紧紧跟随、迎头赶上,切实在参加学习中提升能力,在接受教育中锤炼党性,在服从管理中明事知理,让讲规矩、守纪律成为日常工作生活中的一种习惯、一种自觉,努力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打铁必须自身硬。建设伟大工程是赢得伟大斗争、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政治保证,是“四个伟大”的关键所在。党员教育管理作为党的建设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是建设伟大工程的重要基石和根本保障,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在党员教育管理上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用好《条例》这个“规矩”,画好党员教育管理的“方圆”,把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建好,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进而赢得伟大斗争、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