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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亮干部监督这盏“灯”

山东省德州市夏津县委组织部 陈曲

          “好干部是选出来的,更管出来的。严管就是厚爱,是对干部真正负责。”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是一件持久性的工作,也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内在要求,新时代的党员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让干部监督之灯时刻照亮组织工作。
          摆正态度,自觉接受监督。习总书记曾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监督,这既是一种胸怀,也是一种自信”。干部要坚持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无论在工作还是生活中,自觉接受监督,不仅接受组织的监督,更要接受群众的监督,坚持按规则办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端正态度,摆正“公仆”地位,虚心接受各个方面的监督,对组织忠诚,对人民忠诚。
          严于律己,加强自我监督。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明确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记三严三实,慎独慎微,修身立德;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实做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到经常性的自省自查自纠,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培养较高的政治素养,做忠诚干净的干部。
          攻坚克难,发扬斗争精神。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全体干部都要发扬攻坚克难,敢于斗争的精神,在政治监督的大背景下,切实履自身责任,不畏艰难,一切向制度看齐,向“严”看齐。对于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及时反馈,提高新时代干部做事创业的水平,推动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要自觉接受组织和人民的监督,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严于律己,严于修身,坚决不碰红灯。做好本职工作,多学习先进思想,增强政治素养,不断提高战斗本领,发扬艰苦斗争精神,为祖国的发展贡献微薄之力。
   
发布时间:2020-7-6 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