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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考察不能“笼统了之”

重庆市巫山县委组织部 马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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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部考察是干部任用必经环节,是选人用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意义重大。考察干部务必做到全面、客观、真实,不可“依葫芦画瓢”走过场,更不能大而化之、笼统了之。

  干部考察人员务必要懂政策,做到全面了解、严格把关。《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干部考察人员必须进行集中学习培训,熟悉掌握相关政策,对“考察什么”“怎么考察”牢记于心。考察中,干部考察人员要将政治考察贯穿始终,认真审视考察对象相关文字材料,听取口头表达,对其政治理论水平做到心中有数,要引导参加个别谈话人员针对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阐述。要从谈话人员综合概括、举例说明等表达中掌握考察对象道德品行、专业素养、廉政作风等各方面表现,简要总结,勾勒考察对象大体“轮廓”。对谈话人员“无意”中提到的线索或疑问,要用心甄别,必要时可通过实地走访,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广泛深入了解情况,通过考察对象生活圈、社交圈、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全面、系统的判断。

  参加谈话人员一定要讲政治,保证心中无私、客观公证。干部考察是一项极为严肃的政治工作,参与各方都应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对待、来执行,努力做到心中无私、客观公正。要按照工作方案、谈话提纲等提示,积极参与相关环节工作,提前做好预判,客观测评、客观介绍,不掺杂个人“恩怨”。要将考察对象的突出优缺点进行归纳,在充分概括总结的基础上,简要说明理由,简单例举一二事例,或者引用考察对象经常挂在口上的“经典话语”借以佐证。考察工作中,有时会遇到谈话人员讲类似“很好”“不错”“可以”等偏中性词语,至于哪里好、何处行却再也没有“下文”,这样的评价有些让人“费解”,更有甚者居然认为考察对象“没有缺点和不足”,这种说法同样让人“费解”,若个别人员如此“含混表达”则不足为怪,若多数人都是如此倒真值得认真琢磨、再三思量了。客观公正不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更不是“好人主义”一切都往好里讲,客观公正需要尊重事实、清晰明了地认知,需要有好有坏的界定。

  干部考察应当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规定程序步步到位,规定内容样样涉及,必要事项事事研判,力争全面、客观、真实反应考察对象政治立场、思想品质、工作实绩、廉洁作风等各方面情况,确保精准科学选人用人。
发布人:12371网友blox1p 发布时间:2020-12-25 12:00 收藏 阅读人次:4070

初审:吴晓 编辑:亦风 责编:李一画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