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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县:严肃“两委”换届纪律之“十不准”

四川省宜宾市高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办 郑雅琳 李明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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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在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中,为严肃换届纪律,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按照中、省、市相关换届要求,针对换届中容易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创新提出了“十不准”,并原创绘制了漫画海报,通过通俗易懂的形式,提升换届纪律的传播力和引导力,确保圆满完成换届任务。

一是不准向选举人赠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进行拉票。

二是不准为选举人提供吃请、旅游、休闲、健身、娱乐等消费活动进行拉票。

三是不准以慰问、帮扶名义向选举人变相赠送财物,或为选举人缴纳各种费用进行拉票。

四是不准以交保证金形式,许诺当选后将保证金分发给选举人进行拉票。

五是不准向其他竞选人送钱送物或给予某种利益,让其退出选举。

       六是不准以许诺当选后赞助村(社区)组织或群众团体活动经费、免除村(居)民债务,或给予选举人其他利益或好处等方式进行拉票。

七是不准以违反规定分发村(社区)集体资产,用集体资金为选举人缴纳各种费用进行拉票。

       八是不准私自通过打电话、发短信微信、分发名片、当面拜访,或者委托、授意亲属、朋友等中间人出面说情,请求他人给予关照而进行拉票。

九是不准以贿赂等手段诱使或收买选举工作人员在选举中进行舞弊活动。

十是不准利用其它手段进行拉票贿选。

发布人:水墨丹青 发布时间:2020-12-31 11:06 收藏 阅读人次:4878

初审:向阳 编辑:李一画 责编:文小汇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