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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员网 先锋文汇组织工作

让“严管”中彰显“厚爱”

北京市西城区委组织部 单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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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坚持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从严爱护教育干部,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有力保障。各级党组织要提高贯彻执行《规定》能力水平,不断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末端延伸、向深处推进、向根源发力,努力让“严管”中彰显“厚爱”、在“厚爱”中激励“担当”,促进党员干部想干事、愿干事、干成事。

  突出奖惩分明“暖人心”,为想干事者“鼓劲加油”。“严以导其行,爱以博其心”。《规定》坚持问题导向,明确针对干部在政治表现、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遵守组织制度、道德品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严明的处理问责,体现严管和约束。同时又给干部改过自新的机会,对受到组织处理的干部,加强日常管理教育与关心关爱,对影响期满,表现好且符合条件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等有关规定使用,还设立专门条款既为敢闯敢干的干部撑腰,为处理不当的干部正名,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字里行间无不充满着组织的“温暖”。各级党组织要突出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思考和感悟领会,真正想清楚、弄明白印发《规定》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核心要义,尤其深入掌握其中暖人心的规定和要求,使其在从严监督管理干部上产生和发挥“阳光效应”,为想干事者“鼓劲加油”。

  注重制度规范“筑堤坝”,为能干事者“保驾护航”。“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依法治国就要依法治党,就要立规执纪。组织处理是我们党管理监督干部的方式之一,但一直以来缺少专门制度。不同党内法规和文件对于组织处理方式的表述存在不一致,同时在组织处理的程序、要求等方面也缺少统一规定,导致有些执纪工作不够规范。《规定》既填补了相关法规制度方面空白,又将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法律责任追究有机衔接,构建起了一个更加健全完备的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各级党组织要在全面系统掌握《规定》的基础上,注重对组织处理程序的再细化、再完善,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坚持将组织处理程序规定体现在具体人具体事上,贯穿于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各环节,在日常工作中扎牢制度“笼子”,筑牢防洪“堤坝”,为能干事者“保驾护航”。

  坚持精准实施“除病根”,为干成事者“撑腰壮胆”。“治理之道,莫要于安民;安民之道,在于察其疾苦”。《规定》不但对组织处理工作原则、情形范围、遵守程序等内容进行了详细清晰的明确,而且注重对干部权利的保障,设定专门的申诉纠正程序,体现慎重精准要求,为客观公正评价干部得失、科学合理选拔使用干部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各级党组织要在落实《规定》中抓早抓小,久久为功,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经济审计等工作中发现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充分运用“长牙”的制度和“带电”的纪律,有针对性地矫治干部不端行为,实现精准实施“除病根”。要坚持把“对症下药”“精准打击”的要求落实,做实做细“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研究决定”“宣布实施”内容,杜绝“乱开刀”“乱开药”,为干成事者“撑腰壮胆”。
发布人:组工樵夫 发布时间:2021-3-31 17:21 收藏 阅读人次:4859

初审:楚搴 编辑:李一画 责编:礼嘉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