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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懂组织处理规定背后的“精神密码”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覃正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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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明确了组织处理的各种情形及兜底情形,从干部政治表现、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行及廉洁自律等方面,强化了鲜明导向,也提醒党员干部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干事创业的“奋斗者”、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情”比金坚,志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规定》中明确提出“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理想信念动摇,马克思主义信仰缺失”“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力”等情况应当受到组织处理。革命理想高于天。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应当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用党的创新理论涵养初心使命,同时转化成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气神和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源动力,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解放思想、深化认识上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敢为人先,勇做干事创业的“奋斗者”。《规定》中明确指出对“面对大是大非问题、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不敢斗争、不愿担当”“工作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职或者疏于管理”“工作不作为,敷衍塞责、庸懒散拖,长期完不成任务或者严重贻误工作的”等情况的应该受到组织处理。群众利益高于一切,领导责任重于泰山。领导干部要有拎着“乌纱帽”为民干事的情怀,要有敢闯敢干、先行先试的气魄,要有直面问题、勇于试错改错的担当。要勇做“吃螃蟹的第一人”,敢于承担压力,勇于承担后果,能上也要能下,敢上也要敢下,切实以为民服务、为民干事为要旨,务实为民、创新为民,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人民至上,争当人民群众的“贴心人”。《规定》中明确强调,“在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问题上办事不公、作风不正,甚至损害、侵占群众利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脱离实际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盲目举债,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应当受到组织处理。新时代的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放低姿态,放下架子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做到亲民有真感情、爱民有真措施、利民有真实效,以真情换真心、拿真心换民心,时刻把群众冷暖挂在心上,以“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的态度抓小抓细做实民生工作。多做一些打基础、做铺垫的事,少一些“政绩工程”“面子工程”,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壮志和豪情,创造实实在在的业绩,坚持做“老百姓的官”,谋老百姓的事,做老百姓的“贴心人”。
发布人:昆经开组轩 发布时间:2021-4-6 14:46 收藏 阅读人次:3250

初审:邱莫 编辑:亦风 责编:李一画 回复